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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数字乡村建设 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大会发言之五

时间 : 2024/01/22 来源 : 参政议政处 字体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然而中央网信办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广东数字乡村发展水平(46.4%)排全国第六,仅为浙江的66%。我省数字乡村建设水平明显与经济地位不相称,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需求不符。

  一、我省数字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数字乡村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投入,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由于农村征信体系不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和围绕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信贷业务难以推广。数字乡村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

  (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5G网络能够有效提升农村数字通信基础能力,但是5G基站建设成本高,用电量大,大部分乡村地区地处偏远,协调选址入场建设难度大,难以实现5G网络全覆盖。

  (三)数字经济发展潜力有待挖掘。一是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较低,农业生产信息化率(28.0%)排全国第十一,不及江浙沪皖的60%。二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与先进地区仍有差距,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比27.5%,虽为全国第二,但仅为排名第一的浙江(42.1%)的65%。

  (四)数字化治理效能有待提高。一是数字化对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延展作用有限,数字化惠民便民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大多数的乡村治理仍延续传统管理模式。二是政务信息化水平不高,“三务”网上公开行政村覆盖率(94.7%)仅排全国第十,甚至不及宁夏(95%)。

  二、建议

  (一)建立多元化投资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实施专门支持数字乡村建设的政策奖补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及项目建设的跟踪落地落实。二是创新集体经济数字融资担保模式,建立以供应链为核心的数字金融生态,构建产业化场景和闭环信贷循环,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建立专有信贷数据库,积极引导金融企业服务龙头农企实现风险控制,为上游提供贷款、保险、担保等数字服务。三是以政府投资和债券发行为保障,实施“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市场融资”组合筹资模式,撬动民间资本进入数字农业领域。

  (二)创新机制,加快补齐数字基础设施短板。一是采取建设-运营-移交(简称BOT)等合作模式,开发依托5G和物联网技术、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加快使用低频组网开展农村5G网络覆盖,推进乡村网络基础设施的全方位覆盖。二是加大城乡数字化的互联互通力度,在有条件的区县、中心镇开展城乡数字化融合试点工程,围绕田间管理、农产品流通等领域打造智慧应用,实现城乡数字资源统筹配置、整合共享、功能互补。

  (三)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乡村数字经济。一是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的融合,重点支持龙头农企引领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大智能化农业装备、设施农业智能化生产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力度;积极探索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二是深化农产品电商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持续深化“数商兴农”,培育推介农产品网络品牌;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揽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的公众查询服务。

  (四)搭建数字化平台,以数智赋能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一是推广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统一搭建覆盖全省的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上线互联网+乡村党建、+公共管理、+“三资”管理等模块系统,将教育卫生、体育运动、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事项纳入乡村数字政务服务体系。二是将政务数据管理体系向下延伸到乡镇。由省政务数据管理局牵头打造“广东数字乡村”APP,对乡村政务数据进行分类整合与扩展,将政务公开、村情监测、“三农”业务办理、乡村文旅指引等功能集合到APP中,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乡村政务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