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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丽娟:关于开展线状工程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李丽娟

时间 : 2024/03/07 来源 : 李丽娟 字体

案由:

  线状工程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的核心是确保用地规模符合用地指标相关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保障所涉及相关方的权益(主要为被征地农民基本权益)。现行用地政策对公路、铁路等“线状工程”项目资源要素保障难、用地组卷报批耗时长、用地报批周期与建设周期矛盾突出,导致按政府确定建设计划推进的重点项目普遍存在项目等用地的情况,严重影响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和完成年度建设投资任务。以高速公路为例,基建程序从确定用地红线到开工仅需3-6个月,而用地组卷报批周期则普遍需要12-28个月。目前存在的问题:

  1、用地报批周期与建设周期矛盾,缺少线状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管理办法,预审阶段审批要求和重新预审政策不完善,用地报批和变更手续复杂,公路用地审批与基本建设程序不匹配。

  2、项目用地报批周期长,同基建程序的时序难以有效衔接,导致公路、铁路等“线状工程”重大项目无法在确定的计划开工时间前取得用地批复,严重影响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建议:

  1、开展“线状工程”用地审批改革。建议有关部门制订适用于线状工程的用地审批政策或允许广东省高速公路项目作为试点省先行先试。线状工程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改为按照“用地预审-用地方案审批-实施征地(过程变化备案)-用地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方式开展,用地方案审批后、建设项目缴纳税费(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高标准农田补建费用、耕地占用税)及征地预存款后允许办理施工许可并开工建设。

  2、优化用地预审报批政策。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公路等线状工程项目用地审批,优先审定用地范围和边界,在取得用地预审批复、完善用地组卷上报、落实征地补偿款等情况下,允许开工建设。出台线状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管理办法,简化预审阶段审批要求和重新预审政策,优化用地报批和变更手续,解决公路用地审批与基本建设程序不匹配问题。

  3、探索用地审批容缺机制。建议有关部门允许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后,在符合特定条件、地方政府作出承诺的前提下,以用地预审为依据开工建设,通车前完成用地批复。同时严格设定相应惩戒措施,加强对地方用地信用管理。或在现行政策下调整为:预审批复后可开展征地、交地和开工建设,在交工验收前应取得用地批复否则不予通过交工验收、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