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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夏丹丹:关于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的建议

夏丹丹

时间 : 2024/02/02 来源 : 夏丹丹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一)国家和省政策依据: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55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体群〔2021〕80号),要求到2025年,梅州新建或升级改造4个体育公园;完成11个“两场一池一馆一中心”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建设任务。

  (二)梅州市推进情况:印发了《梅州市“十四五”时期体育公园建设工作方案》《梅州市“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方案》,将任务分配至各县。具体建设任务为:梅江区建设体育公园;梅县区建设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兴宁市建设游泳池、体育馆、体育公园;平远县建设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蕉岭县建设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大埔县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丰顺县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五华县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截至2023年底,在建的丰顺县体育公园已获得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其它项目已获省补助资金600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县财政极其困难,项目建设因资金问题推进缓慢;二是部分县(市、区)对项目推进积极性不够,推进困难;三是中央预算内补助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资金分配至广东的总量不多,我市其它项目争取资金支持难度大;四是部分项目如体育馆、游泳馆等未纳入中央资金补助范围,省财政资金没有专项补助。

  二、建议

  拟请求省支持:一是在认定符合条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获得的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中,请求省财政对梅州市原中央苏区场馆建设切块专项资金支持。二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建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1〕1756号),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按照项目所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金额不超过 1:1 的比例给予补助支持。三是请求省体育局参照国家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出台广东省支持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并对梅州市原中央苏区给予倾斜,解决建设后维保资金缺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