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党的第一要务与民盟参政议政工作的创新
李竟先 余庆安 陆伟明 杨菁
在我国改革开放关键阶段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郑重而完整地作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性重大决策。在这面旗帜的指导下,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以这个理论体系武装思想,中国的执政党和参政党,就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中国民主同盟作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是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在《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信》中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民盟必然的历史选择和取得进步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将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作为参政党的中国民主同盟,必然地将发展作为民盟“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第一要务,把参政议政工作集中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上。
一、关于参政议政维度的思考
新世纪新阶段参政党的参政议政,在中共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正朝着更为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民盟的参政议政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有着与其他参政党相一致的共性,也有着本党派的鲜明特色。在分析民盟参政议政工作特点,探讨其创新机制时,民盟参政议政的政治性维度、价值性维度、科学性维度、实践性维度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政治性维度。民盟的参政议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个基本政治制度中进行,有利于这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实行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自觉的、历史的选择,符合全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反映了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一制度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这个基本政治制度之下,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参政议政是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也是民主党派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有利于党委和政府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制定的方针政策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在各种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更加民主和科学。
作为一个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民盟是基本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成员之一,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民盟以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体,具有十分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能够就一些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真知灼见;还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能够反映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民盟履行参政党职能、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过程,就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过程,也就是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进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过程。
因此,我们要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应该牢牢树立这样的观念,只有政治上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使团结合作有着牢固的政治基础,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更好地推动民盟自身的发展。
(二)价值性维度。民盟的参政议政作为参政党的基本职能,必定体现出价值取向与追求,民盟参政议政的价值性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的性相一致,体现了民盟“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取向与政治追求。
民盟是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和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中共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也是民盟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民盟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只有最大限度地把各级组织和全体盟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意志、智慧和力量都凝聚到国家的中心任务上来,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上来,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按照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才能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体现民盟应有的价值。
(三)科学性维度。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以民盟的优良传统之一的科学精神和民盟在学科专长上的优势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摈弃简单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简单的生态中心主义的思维视角。
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了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站在历史和时代的新高度,进一步回答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我国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发展,就是在一切工作当中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不偏离。因此,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就可以更敏锐地把握时代发展规律,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卓有成效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这既是新世纪新阶段民盟工作的根本要求,又是实现民盟作为参政党的职能的重要保证。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参政议政,以民盟的优良传统之一的科学精神和民盟在学科专长上的优势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两种简单化思维。即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所谓人类中心主义,就是盲目追求人的价值和利益的最大化,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维护,最终导致发展的不可持续。生态中心主义则是另一个极端,片面突出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否定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合理要求,其结果是制约人类价值的合理实现、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所以我们只有科学的参政议政,才能把握住正确的方向,找准目标,围绕大局,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更多的诤言良策;才能在不断的参政议政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在实践中打造出参政能力过硬的、与中共“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参政党;才能放开手脚,积极大胆地去参政议政,凡是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毫不迟疑地指出,毫不动摇地抵制,才能真正履行好参政党的职能。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进行参政议政,把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作为发挥民盟参政党职能的重点方向,关注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我们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发挥特长和优势,围绕改革中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建言献策,促进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为保持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多做贡献,我们的参政议政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
(四)实践性维度。民盟的参政议政必须是求真务实的参政议政。参政议政的内容必须与实践密切结合;参政议政的工作要注重成效。
参政议政工作必须落实到行动上,才能体现其意义和价值。要搞好参政议政,首先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要到实践中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尽可能地把握所研究问题的全部材料,并进行系统研究。要动员和引导广大盟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选择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这样得出的成果才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研究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新形式、新路子,才能创造更多的新方法、新经验,提出有见解、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民盟作为参政党的履职能力。
其次,要积极关注和促进参政议政成果转化工作,使参政议政的内容在实践层面上付诸实施。参政议政要积极争取中共党委的帮助与指导,主动加强联系,多联络,多沟通,多交流。尤其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参政议政,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沟通和工作机制,这样能使参政议政成果及时转化为决策实施意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仅能发挥民盟作为参政党的作用,也能从根本上激发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参政议政积极性。
二、坚持创新,实现履行职能的科学性、全局性和前瞻性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共十七大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号召。民盟的参政议政由于其议政的属性,决定了其必须具有科学性、全局性和前瞻性。而要实现这些特性,只有通过创新。所以,创新是民盟参政议政工作取得成效并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观念创新
观念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前提。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彻底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观点、因循守旧的做法,实现观念的创新,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才能不断开创新局面。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把发展作为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参政党新的光荣崇高的历史使命,对参政党参政议政提出了更高的全新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政党关系和谐,“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提高参政议政实效。这既是对参政议政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现在及将来一个时期参政议政发展的新趋向。
结合新世纪新阶段的新任务和新目标,民盟的各级组织,从中央到地方,都必须结合盟的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以致用,探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创新、开放的思维来开展工作,履行参政议政职能。首先,要提高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要认识到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既是历史的选择,更是现实的需要。继承、发扬民盟前辈与中共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认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维护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提高对于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对于建立和完善与参政能力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机制的认识。要认识到全面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努力为参政能力建设打造良好环境,是把民盟建设成新世纪新阶段高素质参政党的迫切需要,也是支持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与执政党在自身建设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迫切需要。再次,盟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参政议政观念、科学化的参政议政观念,政党意识鲜明的参政议政观念;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认识水平,增强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更好的开展参政议政工作。
(二)工作机制创新
参政议政工作总是处在不断变化的形势之中,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而建立健全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是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保证参政议政工作正常进行并取得成绩的基础。实践证明,只有把参政议政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作为参政党建设的重要基础长期坚持不懈的抓紧抓实,与时俱进地不断创造和完善有利于提高参政议政组织化、社会化、信息化程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才能持续加强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在长期的参政议政工作实践中,民盟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符合自身实际并富有特色的模式和机制,如深入调查研究机制、社情民意反映机制、人才机制、激励机制、资源整合机制、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机制以及信息反馈机制等,为参政议政工作搭建了一个广阔和良好的平台。对现有机制的特色和优点,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同时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深化对参政议政规律的认识,不断创造新的工作方法,建立新的工作模式,使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更加适应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需要。
1、建立健全参政议政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参政议政骨干队伍。
首先,要掌握参政议政骨干队伍状况,建立民盟参政议政“人才库”。这是物色人才的一种有效机制。通过平时的提案工作、信息工作及各种会议及培训发现人才,建立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推荐人才、联系人在所联系基层组织中物色人才的制度。“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由各级组织的参政议政部门负责,建立入库人才的参政议政档案,并根据其特点和专长进行分类。其次,关注“人才库”的发展变化,定期分析、总结参政议政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并把分析结果作为制订下一阶段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依据。同时,根据参政议政需要,通过组织发展有针对性地吸纳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有重点地按界别发现、吸收和培养骨干队伍。再次,要积极选拔培养优秀参政人物,对入库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盟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地培训,切实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训制度,并以行政和立法的手段将培训规范化。使参政议政队伍成为一支有强烈参政意识、熟悉参政议政事务、懂得参政议政规律,并能将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转化为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的骨干队伍。
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参政议政工作要提高质量,多出精品,就必须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的积极性。这既要靠广大盟员自身的责任感,也要靠激励的作用。首先,要保证参政议政调研经费,对列入各级盟组织调研计划的课题予以充分的经费预算,对调研计划以外但具有意义的课题,也应给予支持和一定的经费资助。其次,对每年在参政议政课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等方面表现出色、作出突出贡献的盟组织和盟员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把参政议政的表现列入对各级盟组织和盟员的考核条件中,对参政议政成绩突出的盟员,除给予表彰奖励外,还应在政治安排时优先考虑。
3、建立健全资源整合机制,发挥整体优势。
参政议政工作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参政议政资源的开发、整合和使用。作为一个党派,民盟参政议政的资源既有优势所在,又有很大的局限性。把现有资源整合好、运用好,扬长补短,才能做好参政议政工作。首先,要要继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从政人员、政府和司法机关特约人员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骨干成员、代表人士的优势和作用。在各专委会的人员配备上,要注重优势互补,有专家学者,有从政人员,还有盟内专职干部,以整合各类人才优势。其次,通过各级组织在全国、省、市建立参政议政信息库,以实现参政议政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信息资料应包括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规,政府工作情况,各级盟组织各年度的参政议政调研、提案情况,各兄弟党派的调研提案情况以及社情民意等,以便为调研课题的选择提供启发和参照,为提案的撰写提供资料线索。
4、要充分利用好“两个渠道五个平台”。
“两个渠道”,一个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合作的渠道,另一个是政协。第一个渠道主要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提供两个平台,一是中共中央同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之间面对面的协商;二是民主党派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直接向中共中央反映意见、建议。第二个渠道可以分为三个平台,一是在政协各种会议中的发言,包括每年政协大会的发言、委员的发言,也有以民主党派名义进行的发言,包括政协大会、政协常委会、政协专题协商会等;二是提交提案,以民主党派的名义和民主党派成员的名义提交提案;三是报送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利用这“两个渠道五个平台”,也是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一个表现。
(三)参政议政内容的创新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内涵或者说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一个参加就是参加国家政权,三个参与,是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主要有六个基本形式或途径:一是担任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二是担任各级政府的领导职务或政府参事;三是担任各级法院、检察院的领导职务;四是担任政协领导或委员;五是参加国家重要的外事、内事活动;六是就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开展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中的协商或者说建言献策内容比较广泛,如从中央一级的就包括了,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于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关系国家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及通报重要文件,重要情况。相应地,中共各级地方党委也就地区管辖范围内类似的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的地方委员会进行协商与沟通。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协商方面工作内容可以说是面广、任重。从面来说,涉及了国家与地方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人民生活的重大事项。从责任上来说,对党和政府政策的制订和执行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政治制度的层面上来看也具有不可代替的地位。但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除了政治协商和政治参与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参加国家政权。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或者说民盟的参政议政,通过多年的实践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特别是在1989年中共中央颁发14号文以后更有了大的发展。但认真的分析一下现有的参政议政,在“一个参加三个参与”的构架里还是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参政议政的内容远远没有跟上国民经济和国家政治社会发展的速度;其形成的效应、效果距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奋斗目标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如何通过创新参政议政内容来提高我们参政议政的成效,巩固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是一个亟待探讨而且很值得探讨的课题。
1、加大参加国家政权的力度。
所谓参加国家政权,主要指的是在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成为人大代表、在各级人大常委会里任领导职务。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7年11月15日发表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就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权建设人数所公布的统计: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1万人。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 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考虑到全国民主党派的人数接近71万人,我们可以发现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的人数还是偏少的,所占的比率不高,而且这个统计是包括了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如果减去无党派人士的话,比例更低。除此以外,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的状况还有两点值得改进的地方。一是人员的分布没有考虑到民主党派内部八个党派的平衡;同一个行政区域内,有的党派可以有政府的领导,而另外的一个党派甚至连政协的副主席都难以安排。二是民主党派在政府中任职大多数是副职,而且分管的或者任职的大多是体育、教育、文化、卫生等相对来说不大重要的部门,在经济运行、国土资源、财政、税收、建设、贸易、交通、能源、金融等部门任职的非常罕有。这就使得民主党派在参加国家政权方面的力度很弱,与在中国政党制度里的地位不是十分的相称。简单的说,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国家政权的现状导致了民主党派在国家行政管理事务上还不具备充分的影响力。在民主党派的内部还不足以培养足够的自信,令广大的成员自豪,产生强大的凝聚力,调动起政治积极性。在社会公众的层面上,更加没有形成足够的号召力,让人民大众知悉、认可,从而减少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体系中所能发挥的效用,使其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功能弱化。
把分析的眼光放回到民盟,在参加国家政权方面的力度就更显得薄弱了。以国家一级的部、委、办、局为例,民盟在国家数十个部委办局里,目前只有一个副部长。在广东省三十多个厅级政府部门里,民盟的副厅级干部只有三人。在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里任副市长的不到五人,而且都是在东西两翼相对欠发达的地区任职,在珠三角任职的一个没有。至于在省政府里民盟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成员出任副省长了,任正省长的更是从来没有。就算明年换届了,也可能最多仅在省政协安排一个副职。这与抗日战争胜利前后,民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根本无法相比,就算与解放初期的时候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给人的印象是大不如前。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了在国家政权里面的有效参与,民主党派包括民盟,就不可能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有效的影响。对内难以凝聚广大的成员,形成足够的政治动力去体现政党的价值,体现民盟的价值。对外,缺失了吸引和影响特定社会群体的影响力,从而导致了民盟作用的缺失,使其影响力大打折扣,最终使制度的设计目标难以实现或实现得很不理想。
因此,加大民主党派对国家政权的参加力度,加大民盟在国家政权中的参与份量,是创新民盟参政议政工作首先需要很好解决的一个问题。
2、建立巡视制度完善视察工作。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内容的还表现在加强对政府工作的视察上。目前,这方面的工作可以进行必要的加强。探索建立巡视制度,以政协内的民盟单位为基础适当吸收其他届别的盟员政协委员组成巡视组定期开展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检查。以调研为重点的考察工作可以偿试调研与巡视相结合,既取得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所需的有关材料又能检查政府的各项具体工作,使民主党派的调研活动赋予更大的范围和更多的功能。
3、特约人员工作法制化。
特约人员包括了特约检察员、教育督导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特约审计员、特约税务监察员等。特约人员的工作既是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但特约人员的制度建立多年了,至今还没有一个法规,明确特约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权限、问责办法、任用年限。从实际发挥的效力上去看,由于没有规范的法律制度作保障,特约人员作用的发挥还是非常的有限。至今没有多少明显的业绩,广大人民群众对其存在基本没有了解和认识。试想,假如特约人员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话,还会发生个别地方的省政协委员被某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赶出机关大门的故事吗?所以,尽快的立法明确特约人员的权责,这是进一步继续做好特约人员工作,发挥其作用的制度上的保障。
(四)参政议政方法上的创新
民主党派目前的参政议政的方法,实事求是的说,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基本上是沿用了多年的一套旧的模式,个别地方因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而显得落后。这套模式的建立是基于这么一个起点:经济社会刚刚开始转型,社会的发展速度及人民群众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需求和愿望不大强烈的情况下建立。这种模式,主要以调研、写报告为主,其他方面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着力不多。就单以建言献策的方面来说,运作了多年,还没能形成一种源源不断的产生高质量意见的方式。因此应该在方法上建立一套符合党派实际又能适应现代社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方法体系。
1、调研
目前的调研,真正深入的不多,往往都是流于形式,写出来的调研报告很大程度上依赖执笔人本人对调研课题所作的前期研究,因此,应该建立深度调研的概念,除了开好座谈会以外,调研还要深入到最基层的层面,直接挖掘第一手材料,同时政府部门应大力配合,提供调研的便利。另外,应该建立重点调研制度,可以尝试,每年中央一级盟组织开展3到5个课题调研。省级组织开站2到3个课题调研,地级市盟组织开展一个重点课题调研。
调研报告撰写时,应该在调研组进行反复的讨论,力求使调研的材料能在报告中有充分、准确的反映。调研报告形成以后,应该让被调研的对象阅读并提出意见。
2、信访
目前,民主党派的信访工作基本没有开展,社会上的大众也不知道民主党派具有收集群众意见并直接送达政府高层管理人员的便利。民盟组织应该开展大力的宣传,让群众知道民主党派有监督政府和反映群众意见的功能。可以召开咨询会,了解群众的疾苦;可以建立群众接待日,接收群众的投诉。通过为群众办事,为群众联系政府有关部门排忧解难,逐步在广大社会公众的意识中确立对民主党派具有反映群众意见纠正危害人民群众的错误作法的能力的认识。做好信访工作,既提高了民盟参政议政的水平,也扩大了民盟的影响,为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建立起一种良性循环的机制。
3、基层组织参政议政
民盟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虽然形成了一批骨干力量,但人数还是太少。主要的原因是还没有以合适的方式,动员广泛的盟员群众参加。结果将会使民盟参政议政,在资料来源方面陷入单一的困境,在群众基础上显得薄弱。因此,应该动员广大的盟员群众去积极参政议政。具体的办法可以明确规定每个支部每月写一条信息,每年写一个提案,并就写的信息和提案的效果进行评比,每年把它作为考核支部工作、评选先进支部的评核条件。
4、对口联系
目前的对口联系工作基本上没有什么进展,关健在于没有形成一套机制,但对口联系工作对于民主党派发挥参政议政工作确是不可多得的平台与渠道。这是民主党派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一个有效方式。因此,应充分重视并把它做好。首先应该从建立机制开始。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1)建立协调小组。比如盟省委与教育厅对口,就可以由双方派出一个副主委和一个副厅长,再加上双方有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把对口联系的责任、任务落实到人。(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双方的所有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讨论年度对口联系工作的情况。(3)制定工作计划。围绕对口联系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对口联系。常规的方法,是开展宣传、调研和派出工作组。在这里则重点不在于监督(当然也不能绝对的排除监督);而在于互利共建,在对口联系的过程中获得双赢。作为政府部门来说,得到了一个有力的助手,协助推进中心工作的开展;作为民盟来说,建立了取得第一手资料的有效渠道,并通过参与政府部门的运作取得一个发挥自己作用的平台。
5、跟踪与落实
对于参政议政工作形成的提案和意见,不应该在提交以后就基本结束,而应该注重跟踪和落实。如果提出的建议有效,则对有效的建议作一个总结并把它存入档案,供以后参考。如果提出的建议不被采纳,则应对不被采纳的理由重新调研。通过深入的调研,明确是因为当初提出的意见考虑不周到,还是目标不切实际造成不被采纳,确定原因后,重新修改意见和建议。如果是因为个别部门的利益产生阻挠导致不采纳,则应针对这种阻碍重新提出意见和建议。
6、与传媒配合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应该积极取得传媒的配合。从近年的实践看,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若取得新闻媒体的报道其效果将会倍增。因此民主党派的调研和视察应该邀请传媒派出记者一同前往。民主党派的各种参政议政的活动的都应该邀请记者到场。此外,民主党派应该定期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报有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情况。可以预期,民主党派有了传媒的密切配合,将使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效能成倍的提高。
7、培养造就参政之星。
在现代社会,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要扩大成效,很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培养参政的明星。民盟组织应该有计划,大投入的去培养自己的参政明星。我们应该要有行政之星:在政府部门里对所管理的工作作出杰出的贡献,为官清廉,政绩卓著,为广大群众所认可。要有议政之星,能够为党委和政府提出好的政策和建议,深谋远虑,眼光独到,真正起到参政党的参谋作用。要有监督之星,能够为群众大声直呼,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的解决群众的困难和民间的疾苦。
三、以参政议政的创新,推动两大发展,促进自身建设
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是民盟实现其政党职能的重要方面。民盟的工作主要是三大方面;自身建设、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民盟的参政议政实现了民盟的职能,同时又对民盟的自身建设和社会服务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从政治层面上分析,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及民盟的自身建设都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作用。
(一)推动经济发展
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应该以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我们国家目前的中心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搞好经济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最大的目的也是科学发展。发展是我们国家各项工作的第一要义,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配合国家的发展,才能有所作为。偏离了发展这个第一要义,偏离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就难以搞好。这个道理普遍都认同,可是却往往做得不理想甚至没有做到。回顾我们所写的提案所出的主意,真正紧扣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心的不多。不论对宏观的经济还是对微观的经济,我们都着墨不多。这已经影响到了我们民盟提出意见的分量。也使我们的意见不能深刻,难以有效地引起大范围的重视。使本来就不处于中心的地位,更加边缘化了。所以我们的参政议政不应该固守我们这个政党的届别特色。关注教育是重要的,关注“三农”也没错。但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步骤应该有我们的看法,应该给予足够的关心。可以这样说,只有我们的参政议政工作真正的以国家的经济建设为中心;真正的做到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我们的参政议政才能顺利的走上正确轨道,实现民盟的历史使命。同时,关注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开展的参政议政,才能切实有效的提高我们民盟参政议政的水平。
(二)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推动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重要力量。参政议政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的一个过程。搞好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实现参政议政的各种工作目标,实际上也就是推动了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的发展。
1、民盟的参政议政的方式方法以及主要内容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而应该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展而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及时地总结参政议政的经验,与时俱进的推进参政议政的创新。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适度超前,以促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要认识到,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执政党有执政党的使命,参政党有参政党的作用。只有各方面的作用都结合起来得到最大的发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才能不断向前。
2、民主党派的存在,中国政党制度的运行,它的价值和功能主要体现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五个方面。而当今民主党派的组成和结构,与解放前及解放初期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当下的民主党派,它的主体部分,它的各级领导,基本都是在解放后出生的。这些民主党派的成员,与执政党的成员一样受着共产党的政治思想引导成长,一样在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中培育进步。加上民主党派不以执政为目的,又没有阶段性的明确的纲领,从成员个体的层面分析难以确立一个分界的标准,难以认定成员的区别。这些情况都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实现它的价值功能带来新的课题。从抽象思维的角度来研究,今天的民主党派已经没有自己特定的阶级基础;它的参政议政的终极目标并不为社会某个特定的群体服务。若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进行深入的探讨的话有些问题将会逼切的需要回答。究竟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共产党执政的延伸,还是与共产党执政有着截然不同的政治立场和政党目标的行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与执政党的执政到底是不同政党的理念的交锋,还是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一种分工?这些问题,在现有的理论框架下(不论是西方的政党理论或者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都找不到现成的答案。但如果不能有一个明确的思想认识,有一个科学的理论作指导,那么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进步与提高就会受到局限。因此,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创新,民盟参政议政的创新,离不开理论研究的深化,亟需取得思想认识上的指导。而参政议政理论研究的积极成果,指导参政议政的理论体系的确立,本身也会促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三)促进民盟组织自身建设
民盟的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是民盟实现政党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做好参政议政工作需要有一批骨干,需要有盟的社会活动家和党务专家;需要动员和整合民盟组织的力量。因此,参政议政工作的好坏,实际上也是盟组织自身建设工作水平的一个标志。自身建设做得好,参政议政就会做得好。反过来说也一样,参政议政工作出色的,那么这个盟组织自身建设肯定也是出色的。因此在处理自身建设与参政议政的关系时,我们一定要把握好它们之间的内存联系。以自身建设工作的创新促进参政议政工作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