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广东省委“烛光行动”凸显放射效应
“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是民盟中央在2007年发起的,旨在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教育水平,民盟广东省委积极响应。2008年,民盟广东省委与乌鲁木齐板房沟中梁小学结成教育扶贫对口学校,对该校教师进行培训,并捐赠书籍和教学设备。短时间内,又为贵州、云南等边远地区建立9处图书室,捐赠图书近4.5万册。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烛光活动开展过程中,民盟广东省委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帮助学生”向“培训教师”转变,从“培训教师”向“关注校长”转变,继而向关注教育局长转变。李竟先解释:“帮助一个学生,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培训一位教师,帮助面积扩大到了一个班;影响一位校长,至少影响一所学校;而培训一位教育局长,甚至可以影响到一个区域的教育理念。”从2008年至今,民盟广东省委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校长讲学团”和“骨干教师讲学团”,为新疆、甘肃和青海等地学校培训教师和校长,并在广东有关中小学先后开展多期培训班,安排甘肃、云南、新疆等边远地区的校长、教育局长来广东学习培训。截至目前,民盟广东省委烛光行动已培训教师、校长及教育局长逾8000人次。令人欣慰的是“烛光行动”正在产生放射效应,受到培训的教师正在开展“二次培训”,而受培训的校长对学校的管理理念已经有了提升。
广东省教育界盟员占盟员总数的65.84%,依托这种智力资源,民盟广东省委初步建立了盟内外优秀教师构成的“培训人才库”。为了扩充资源和使“烛光行动”实现常态化,民盟广东省委还将盟办学校广东新华教育学院开辟为“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培训基地。
对于烛光行动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李竟先表示,将争取教育主管部门出面联系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同时争取把“烛光行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扶贫工作相结合,由财政划拨一定经费。构建立体培训体系,把“烛光行动”从短期扩大到中、长期,从近距离扩展到远途,从现实延伸到虚拟空间,最大限度地提高"烛光行动"的受益范围。(林仪 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