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议上
(2023年4月22日)
李若建
各位理事、各位监事:
我代表本届理事会,向大家报告2022年的工作,并提出2023年工作计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监事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为贯彻落实民盟中央、中共广东省委和民盟广东省委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烛光行动”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广东新华教育学院和民盟广东省委会(以下简称“三方”)聚集力量,在清远市清新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贵州省毕节市等地开展“烛光行动”,积极助推当地教育事业发展,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资助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学习交流,资助优秀教师参加专题讲座,帮助贫困地区教师提高教育理念、教学水平。
一年来,本基金会遵纪守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及本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在广东省教育基金会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捐款20万元,捐赠款项用于省内教育扶贫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统筹安排。
(二)关爱青少年成长。捐赠给广州市荔湾区文昌慈善会10万元,捐赠款项用于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辖区内低保、低收入贫困家庭的青少年学生。2022年文昌慈善会认真执行与烛光基金会签订的协议书,坚持专款专用。
(三)“烛光行动”系列培训。2022年在清远市清新区举行了3期乡村中小学科技教师培训活动,使用经费4000.00元。原计划举办一次毕节市七星关区撒拉溪镇相关学校校长来粤培训活动,3天集中培训+5天跟岗学习;协助民盟广州、深圳、珠海市委会发动所联系的学校开展“一对一”对口帮扶毕节市七星关区撒拉溪镇相关学校。经费预算为20万元,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
节俭办会。严控费用支出,不该花的钱不花,该花的钱要管好。截至2022年12月31日:
1.年度收入
捐赠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银行利息):193777.90元;合计收入:193777.90元。
2.年度支出
捐赠业务活动支出:304000.00元;管理费用:29288.90元(其中办公费:10995.98元,审计费:4000.00元,会议劳务费:11000.00元,其他费用:3292.92元);其它费用(银行手续费):234.00元;合计支出:333522.90元。
3.基金会资金结余:3811624.06元。
二、2023年度工作计划
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和民盟中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三方聚集力量,助力清远市清新区乡村振兴、帮扶贵州毕节撒拉溪镇以及促进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拟于2023年针对上述地区开展“烛光行动”系列活动,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通过精准教育帮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训活动费用预算60万元人民币。
(二)继续抓好与广州市荔湾区文昌慈善会合作,捐赠款项用于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辖区内低保、低收入贫困家庭的青少年学生。预算捐赠10万元人民币。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继续完善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基金会内部管理,规范基金会的运作,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
(四)逐步完善基金会在民盟广东省委会网站上的栏目设置及内容,及时向公众发布基金会活动的最新信息,树立基金会的良好社会形象。
各位理事和监事,2022年基金会工作所取得的一些成绩,离不开各位的支持和参与,在此我向各位表示衷心感谢。然而,我们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请各位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