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广东省委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民盟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2013]159号文件精神和《民盟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民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人士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参政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准确把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不断凝聚深化改革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坚持“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大胆实践探索,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实现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二、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要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要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盟史资源,宣传民盟老一辈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同时,结合省内各地盟务工作实际,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创新学习实践活动的思路、方式和载体,增强广大盟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一认识、坚定信念、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不断巩固政治交接成果和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推动全省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实施方法
从今年第一季度起,在本届任期内,在全省盟开展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整个学习实践过程应包含以下环节:
(一)动员准备环节
重点是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广大盟员的思想动态及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计划,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1.学习资料:中共十八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领导人论多党合作的重要文献、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以及《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2.参考资料:盟史、盟章以及民盟领导及代表性人士谈多党合作的文章,反映民盟老一辈亲身参与多党合作实践的回忆文章,新时期民盟的代表性人士的先进事迹。
3.形成宣传交流机制:在网站和盟讯上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的最新内容和动态;加强盟省委对地方和省直基层组织的指导和联系,推动各级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二)学习教育环节
坚持以人为本,探索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教育方式,使思想政治工作与多党合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开展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力求使学习实践活动不流于形式,起到深入人心、凝聚力量、推动工作,达到提高民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性人士以及广大盟员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的目的。
1.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理论建设相结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党校、社院以及大学和社科界的党建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到各级盟组织机关,盟员集中的大学、科研院所的基层组织中讲学;同时,有条件的盟组织要积极选送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代表性人士和盟务工作骨干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院进修学习。通过学习,要达到统一认识,解疑释惑,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目的;同时,以此为契机,提升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水平,探索思想建设长效机制。
2.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自身建设相结合。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信念,提高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激发广大盟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功立业的荣誉与使命感。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多党合作的大好形势,及时报道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充分展示广大盟员认真履行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的良好形象。
3.学习实践活动要与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交接相结合。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组织建设的各个环节,引导广大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部门要配合组织部门的工作,采取短期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与盟员骨干培训班、新盟员培训班相结合的方式,把好入口关,选准苗子,重点培养,及时推荐,促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总结提高环节
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善于发现问题,特别是要找出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带有普遍和共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方案,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巩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要定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报送学习实践活动的理论研究成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各级盟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的文章,为广大盟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指明方向,交流经验,带个好头。盟省委在适当时机将召开全省民盟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表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四)组织实施
盟省委成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温思美主委为组长,副主委王学成、罗远芳、施平、李若建、邓飞其、卢传坚、吴以环为副组长,程昆秘书长为办公室主任。
各级盟组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坚持和发展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认真动员,明确目标与要求,每年根据盟中央的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落实。
学习实践活动要积极争取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这一关键环节,探索规律和经验,创新载体和抓手,形成实效和实绩,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脚踏实地、团结奋斗,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把全省盟员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来。
中国民主同盟广东省委员会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