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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剑煌委员:关于尽快落实推进广东出租车行业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提案

时间 : 2016/02/16 来源 : 广东民盟网 字体

案由:

    近年来盛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出行方式,是巡游出租车方式的一个必要补充,大大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政府管理规则的缺位、大量补贴引起行业不公平竞争、安全隐患、与巡游出租车的矛盾、大中城市道路添塞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交通运输部已经在积极应对,于2015年10月10日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广州、深圳等城市也在积极组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3个多月的社会意见征询,两个文件将很快颁布,但由于其中许多管理规则属于指导性意见,各地对规则的解释空间还比较大,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了促进广东省巡游出租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协调融合、安全有序、可持续地共同发展,拟提以下建议。 

 

建议:

    1、一旦上述两文件颁布,建议广东省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市尽快颁布相应的地方性管理细则,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有规可依,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者心中的“靴子”尽早落地,尽早安心营运,确保出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的督促和监管,坚决杜绝不规范的补贴。大量补贴和低价运营将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了出租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应当严格禁止网约车低于成本价运营。
   3、除了建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平台,出租汽车、驾驶员执证管理外,为了确保安全营运,应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提供运营服务,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购买相关保险。对预约出租汽车也有必要适当参照巡游出租车方式实行年检管理。
   4、各地市可以通过审核和发放《道路运输证》,对在市区内营运的预约出租汽车进行选择限制,解决市区道路添塞问题,不必谈“限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5、对于巡游出租车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现已经产生了倒逼巡游出租车改革势态,包括广州市在内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方式已经明显不适合新业态的发展,因此需要对已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对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对已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后,政府和企业宜考虑让利,如经营期中政府可考虑减免经营税等,经营企业宜考虑减少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 

提案人:赖剑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