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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建议

时间 : 2016/02/03 来源 : 广东民盟网 字体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案由:

  在国家和广东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省委、省政府在2015年出台《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启动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计划,这将有助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意义重大。

  衡量高水平大学的指标有科研经费充裕、研究力量雄厚、科研成果卓著、学术大师汇聚、办学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规范等等,而较为公认的核心特点有两个:一是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教授队伍;二是有一套支持教授队伍培养人才、进行尖端科学研究的体制及政策。显然,我省现有大学离高水平大学仍有较大的距离。

  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是力争用5-10年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大学,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的特色重点学科,整体提高广东省高等教育水平,建成高等教育强省。然而,目前我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仍较低:在“985工程”高校数量上,我省只有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2所,远少于北京(8所)、上海(4所),甚至少于陕西(3所);在“211工程”高校数量上,我省共有4所,不仅远少于北京(26所)、江苏(11所)、上海(9所),且与陕西(7所)和湖北(7所)也有较大的差距;从大学排名看,我省跻身国内前50名的高校只有2所,远少于北京(8-14所)、上海(6-7所)、江苏(3-7所),也低于湖北(4-5所)、陕西(3-4所),而且尚无一所大学跻身世界前200名,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任重而道远。

  目前,我省高等教育既存在经费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等外部硬件方面问题,更存在着制约高水平大学内涵建设的体制机制等软件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1、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领导能力不足,影响高水平大学的系统治理

  一是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领导高水平大学建设方面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往往用行政化的思维和方式去管理需要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和教育环境的高校,缺乏对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深入研究和深刻认识,导致对高水平大学的认识、战略、投入、部门统筹及国际合作交流等都缺乏系统性的思考与行动;二是大学管理者自身受行政化“指挥棒”的影响,缺乏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理念、战略、体制等方面的主动探索。

  2、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创新,内部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政府部门对于高校的管理过多、过细,尤其是对高校下达的各种“创新强校”工程指标、检查和评比,使高校疲于应付而无法专心教学和科研,并在高校人才聘用、学科设置、课程设置等多方面干涉过多,影响了高校的自主发展。二是科研经费按政府行政经费的管理方式来管理,过严过细,与高校的科研运作规律不相适应,如经费拨付按年度执行,且经费拨付滞后,导致高校需要执行2-3年的项目无法有序开展工作。三是政府部门一些倾向政策影响了高校的自身发展,如“985”、“211”高校在经费、招生指标、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方面都有国家倾斜性的政策支持,使一般高校无论在资源获取还是自身发展上都受到的较大影响。

  此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完善,行政化趋势严重,存在行政人员冗杂、学术与行政不分(博士和教授争相竞聘部处级岗位)、行政权力过渡集中、行政支配学术(校长、处长和院长与老师争学术资源)、学术权力不公等现象。同时,缺乏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性和内部管理机制的长效性,尤其是在人事、科研、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尚不适应高校科学研究和人才成长的要求,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3、校均和生均经费投入少,缺乏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长期稳定支持

  建设高水平大学是一个长期的事业,需要持续性的高投入,才能成就这一项艰巨的工作。目前,在经费总投入上,全国“985工程”大学平均投入水平约为31.50亿元,我省入选“985工程”的中山大学为48.50亿元、华南理工大学为40.40亿元。然而,入选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的其余5所高校中,华南农业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平均仅为14.22亿元(南方医科大学数据暂无),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7.28亿元。

  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拨款在1万元左右,即使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也仅提高到1.2万元,远远低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发达省市的生均拨款水平。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投入的滞后和生均拨款的不足,以及缺乏对大学长期投入的稳定保障机制,将严重阻碍高水平大学目标的实现。

  4、国家级研究平台不多,对高层次人才吸引力不足,对自有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

  我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国家级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平台很少,高校国际合作教育和研究平台建设缺乏,明显低于教育部属大学,与北京、长三角等地的差距较大,这严重制约着高水平人才的引进和重大项目的获得,也不利于自有人才的培养。

  当前,我省高校在院士、长江学者、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数量上均与同类型高水平大学相差较大。此外,高校队伍建设方面普遍存在着“重引进、轻培养”的倾向,高校自有人才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特别是自有青年教师职称和收入普遍不高,生活压力较大,又承担着教学、科研和职称晋升方面的工作压力,难以静下心来以良好的心态和状态投入教学科研,创新活力大受影响。

 

建议:

  1、大力加强领导能力建设,改革大学校长遴选机制

  大学外部和内部的领导力是大学治理的核心。高水平大学领导能力建设关系到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的实现,应放在一个战略高度来看待。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我省政府和大学管理高等教育能力的提高,这是一场提升自我的革命,它一方面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改变固有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式,多一分对教育和学术的敬畏,放下行政“指挥棒”,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改变对校长按照政府行政官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校长目标任期负责制,回归校长作为治校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要求相关部门对大学校长是否具有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能力和经验进行重新研判,改革大学校长的遴选机制,参照国际知名大学的做法,试行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选拔优秀校长。

  2、扩大并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减少政府部门对高校的直接行政管理,加强宏观指导,减少微观管理。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清理规范对高校的没有实效性的检查评比表彰;遵循《高等教育法》,尽快出台与高校(事业二类单位)相适宜的配套体制和管理办法,减少对高校人、财、物等日常微观事务的干预,创新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和学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制定公平有效的资源配置政策和科学明确的高校投入、考核、评估机制。例如,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由当前按年度预算改为更符合科研规律的3年或更长周期,改变把“投入”当“产出”的不合理评估体系等。二是深化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对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2013年)中在招生、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协同创新、对外交流合作、岗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考评等方面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内容,全面列出具体的改革措施并逐一落实。三是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行政、学术的分权治理模式,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则,扩大教授治学的范围和途径,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岗位管理、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机制;五是加快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保障成果转化渠道畅通,尽快推进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落地,激励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3、大力提高生均投入水平,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

  在参照北京、上海、香港高水平大学建设投入现状的背景下,建议把我省确定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几所大学的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2-3万元,并按照当前高水平大学建设投入力度,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加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研究解决政府换届与教育规划相对稳定的机制问题,建议以立法方式,保障教育规划和政策导向的相对稳定,建立对大学持续投入的长效机制。

  4、建设高层次研究平台营造高水平的人才发展环境,引进高端人才队伍与培育青年学者并举

  大力推进国家级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平台落户广东,利用改革开放前沿的地缘优势,开展广泛的国际教育与研究的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和欧美发达国家高水平大学建立各类教育与研究协调创新中心,促进学术资源、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快速积聚,打造引才的良好综合环境。

    把目前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更多地投入到人才队伍建设上,一方面通过出台形式多样、灵活便捷的引才引智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队伍来粤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另一方面要注重培养本土人才,尤其应关注青年学者的成长成才,保证待遇,为他们潜心钻研提供宽松向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支持独立研究和鼓励原创。实施激发创新活力的政策,让真正有创新能力、有创新意识的青年人才通过竞争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