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是制约我省2018年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主要障碍。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粤东西北地区人均生产总值至今也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7%,略高于西藏、云南、甘肃和贵州。2015年1-9月,粤东西北地区GDP和财政收入增速六年来首次低于珠三角地区,广东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十三五”期间加快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共享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关系广东发展全局,确保广东顺利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要改变广东省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关键在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目前,制约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财政体制不完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投资事权大大超过了财政可支配的财力,造成城镇基础设施尤其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投资缺口。由于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偏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层级多、链条长、层层结存,影响地方预算完整性,造成财政转移支付的低效率。
(二)产业转移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导致产业转出地政府不愿向转入地转移优质、高效、环保的先进高端产业,产业转移的经济效益不佳;另一方面,部分合作共建的产业园区运营机制不顺,缺乏相应的市场机制配合,园区管委会法律地位不清晰,管理权限不到位,决策效率过低。
(三)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落实。粤东西北地区担负着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保护等功能,为此牺牲了部分区域经济发展利益。在其削减“双高”产能、减少财税收入的同时,省里却未有配套的财政转移支付和相应的生态补偿资金。
(四)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一是扶贫工作布局分散,扶贫资金“天女散花”,无法形成规模效应,效率低下;二是扶贫手段单一,多采取“输血式”扶贫,造成落后地区对外部支援的依赖性;三是扶贫监管缺乏制度设计,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
建议我省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入手,营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加快发展:
(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
一是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体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通过整合项目、调整内容、修改完善资金分配办法等多种方式,减少专户资金结存。二是加大对粤东西北中心城区的公共投资力度,提高省财政在地市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建设上的出资比例,提高符合省补助政策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补助标准,对出资确有困难的,可协调金融部门为该项目融资。
(二)完善产业转移政策,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是采用股份合作加委托招商的复合模式,转出地和转入地政府通过合资股份公司的形式共建产业转移园区,收益按股本比例提成;转入地政府委托转出地政府开展产业招商,转出地政府可对招引项目及企业的税收地方留成获取40%以上的分成。二是共建产业园区通过公开招标、托管经营的方式,授权市场化运作的开发公司全权管理和经营产业园区,把珠三角地区的规划理念、政务管理机制和招商引资模式植入到产业转移园区。
(三)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的倾斜比例,对于生态文明相关专项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申报,降低资金申报准入门槛。实行奖补资金与生态功能区所承担的生态保护责任和改善环境的成效挂钩,对生态发展区绿色产业和农产品生产区加大政府奖励和贴息的力度。
(四)转变思路,完善扶贫政策
一是推进精准扶贫,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扶持谁”;因户施策,落实资金到户,解决“谁来扶”和“怎么扶”的问题。二是转变思路,增强贫困落后地区的“造血”能力,采取点轴推进、等级扩散的模式,通过优惠政策引导资本、产业向发展潜力大、资源优势足的中心城区集聚,进而以集聚区为中心向周边扩散,带动发展。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扶贫对象、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并引入第三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