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粤港澳大湾区(下简称“大湾区”)地处亚热带,由11个城市组成,城市群常住人口已超过6900万,且流动人口数量巨大。随着“一带一路”、大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大湾区与内地其它地区以及粤港澳乃至全世界之间的往来越来越频繁,防范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传染病”)的威胁,是大湾区共同面对的公共卫生问题。如何完善和创新合作机制,建立传染病防控一体化体系,为大湾区民众健康保驾护航,共同把大湾区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当前,大湾区在传染病防控一体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尚无区域性传染病研究中心
大湾区目前尚无独立建制的传染病区域性研究中心,不利于统一开展大湾区三地常见传染性疾病或者潜在传染风险疾病的病原(病种)、快速检测方法、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治疗方法研究,在提高新发传染病监测和病原学研究水平等方面存在缺陷。此外,香港和广州、深圳均建有P3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但是整个华南地区尚未建立P4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最高级实验室),无法独立完成对于如埃博拉出血热及尼帕病毒等病毒的分离培养和检测。
2、未建立传染病实时监测平台,信息互通链条过长、信息内容标准不统一
目前大湾区尚未建立长效、联动、即时响应的传染病监测信息平台。以深港为例,深圳市疾控中心信息与数据需发函通过广东省疾控中心中转,到达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及卫生局下属卫生署,继而中转至香港卫生防护中心,链条过于冗长。关于疫情数据交换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月报方式交流,时效性大打折扣,无法实现疫情信息共建与实时共享,势必会导致对疫情研判的滞后,不利于疫情控制。此外,大湾区缺乏统一的传染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流行评估的标准,数据统计口径不同,地区之间统计结果不可直接比较,影响对疫情严重程度、防控措施及预后的判断。
3、疫苗研发能力不足,缺乏精准的疫苗防护和持续的疫苗供应
首先,大湾区疫苗研发能力相对较弱。目前整个大湾区流感疫苗的研发还处于空白状态,仅有部分外资工厂进口疫苗原液后分装销售,没有自主生产流感疫苗的企业。其次,大湾区多数传染病疫苗长期依赖进口或从外地引进,其抗原成分与大湾区本地流行的病原体不一定完全匹配,防护效果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受违法生产疫苗事件影响,多种疫苗出现短缺的情况,为疾病的防控带来挑战。
建议:
1、对标国际湾区,建立区域性传染病医疗研究中心
打破体制机制桎梏,整合医疗资源,以医防融合为抓手,粤港澳三地联合建立大湾区传染病医疗研究中心,提升整个湾区传染病防治能力和应急能力。该中心可采用扁平化集约性的管理模式以减少行政链条,统一调动大湾区疾病防控资源,共同编制传染病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标准化检测技术规程,合作建立P4实验室,将其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传染性疾病一体化防控体系的研究和管理平台。在人事制度方面,建议人员配备采用固定工作人员与柔性引才专家库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实现医疗人才的交流和流通。
2、建设大湾区传染病实时监测平台
以我国传染病信息直报系统和香港特区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实时监控传染病经验为依托,以建立某几种重点防治传染病联防联控体系为契机,以点带面,统一标准,建立粤港澳三方共同参与的一体化传染病实时监测平台,及时掌握传染病变化趋势,利用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分析开展疾病评估预警,指导全民参与流行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
通过全球招标,积极推动建立共享型智慧健康服务平台。结合广东省逐步推进的居民电子健康码建设工作,探索推动大湾区医疗健康信息编码标准化,实现医疗健康数据实时上传,从而实现传染性疾病防控信息的实时监控,同一平台发布传染病疫情及监控数据。同时,要将病毒研究尤其是烈性病毒研究与监测手段建立起实时联系,以便实现早期快速诊断跟踪。
3、深化合作联系及反馈机制
一是扩展“粤港澳防治传染病联席会议”的规模,在广东省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健康合作框架下,邀请大湾区各成员城市列席参与,鼓励各成员城市加强相互交流、细化合作。二是加强新发再发传染病防控,在信息通报、病例转运、隔离与救治、人员追踪、实验室检测、感染控制、新技术研究以及生物制品研发等领域开展更加紧密的交流与合作。
4、支持大湾区生物制品产业发展
进一步给予政策支持和指导,发挥香港、广州、深圳等地在现场流行病学、病原体检测与生物技术成果转化等领域的领先优势,加快推进刚成立的“粤港澳疫苗产业基地”建设,并引入民营资本大力发展生物制品产业。构建大湾区集监测、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技术平台,加强病原体溯源和变异的研究,推进研发传染病病原体快速诊断试剂盒,有针对性地研发疫苗和药物。在此基础上,以大湾区为依托,以港澳为窗口,将系列产品出口海外,推进生物制品行业国际化,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