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和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是国家培育和扶持的重点对象。广东省由2015年开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了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我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仍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问题:
1、扶持政策有待细化,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但是,现有政策或细化不够、精准扶持不足,或执行落实不到位,存在政策普及度不够、门槛高、普惠性不足等问题。许多企业表示对扶持政策不知晓或看不懂,有的虽知道政策但受限于申办程序复杂、手续繁多等,难以申请到优惠。
2、多元化融资体系不健全,融资渠道仍不畅通
一是直接融资比例偏小。证券市场门槛高、限制多,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达不到要求;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私募股权融资偏向较成熟的企业,把多数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排除在外。二是间接融资渠道不畅。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淘汰率高、投资风险高、资信等级低、有效资产少、知识产权评估和变现难等特点,导致银行“慎贷”甚至“恐贷”,就算贷到款也要在规定利率上浮30%以上。三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和政府创新创业基金数额小、扶持范围有限,大多数初创期科技企业难以享受。
3、核心技术和原料存在“卡脖子”问题
目前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业链不完整,不具备核心技术。企业的研发主要聚焦在应用开发领域,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未能与产业紧密结合形成有效的产学研合作体系,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核心人才、核心原料、核心技术没有储备的问题。
4、企业成本尤其是税费负担仍较重
一是尽管加大了减税力度,但企业普遍反映总体税负依然较高,轻资产、高人力资本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享受到增值税抵扣红利。二是企业需承担诸如教育费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种类繁多的各项费用。此外,各类中介服务收费高,收费没有标准和依据。三是原材料成本和用工成本上涨较快,“五险一金”占职工工资的40%以上,负担仍较重。
5、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还需加强,科技型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一旦被侵犯将对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二是行政审批事项依然偏多,审批程序复杂,耗时较长。三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支持体系不完善,中介服务组织的服务手段和能力普遍偏低,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建议:
1、精准发力推进扶持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做好政策引导与服务工作,确保现有的激励政策充分落实到位,并根据实施效果不断调整完善配套政策。二是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对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产业性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分类引导和差别化管理。三是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升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强化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査,清理阻碍政策顺利执行的各种因素,解决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完善多渠道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体系,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和范围。二是进一步优化细化科技信贷政策,简化放贷手续,明确利率区间,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缓解其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三是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开展股权融资和项目融资等。四是通过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等政策,吸引产业资本和海内外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
3、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一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等开放共享,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开放、实用的研发服务平台。二是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联合技术攻关。三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研发平台,提高核心竞争力。
4、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负担
一是积极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权限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降到最低。二是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清查中介机构与行政单位利益挂靠、权力寻租现象,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三是合理确定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5、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依法从重惩治侵犯高价值核心技术专利的行为;鼓励行业协会“抱团出海”,有效应对和保护科技型中小企业合法的知识产权权益。二是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结合数字政府建设优化各类审批服务流程,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扶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如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法律咨询与援助等平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