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林下畜禽养殖是以林地资源为依托,充分利用林下生态和空间,对适合林下生长的畜禽进行合理养殖,使林牧业优势互补,可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经济模式。随着退耕还林、速生丰产林等林业重点工程深入实施,我省林地面积迅速扩张,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59.08%。结合我省的地域优势、自然条件,合理利用林下资源,科学发展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对于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提高农民造林积极性,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实现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
当前,我省林下畜禽养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重视不够,缺乏整体布局和支持性政策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林下养殖的重视力度,2016年省农业厅(现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广东省林下养殖技术指南》,为林下养殖包括林下畜禽养殖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但总体而言,受环保等因素影响,各级政府对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发展重视依然不够。目前为止,我省对林下畜禽养殖产业的整体发展规划还处于空白,也没有相关政策对林下畜禽养殖产业给予支持。
2、认识不足,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缓慢
发展林下畜禽养殖这种种养一体化的循环农业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降低种养行业对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的使用,还可以将绿色、有机作为农产品主要卖点,有助于农企逐步形成各自的特色品牌,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然而,由于宣传不足,农民和社会对林下畜禽养殖的可持续性和经济效益普遍认识不足,2016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虽达2982万亩,其中林下畜禽养殖的比例较低,全省整体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缓慢。
3、传统种养结合模式对环保重视不足,进一步压缩了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空间
当前,许多“林禽模式”的养殖者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重视不足,林下畜禽养殖存在防疫检疫难以保障、容易破坏林区生态环境、引发环境污染等环保压力。以林下畜禽粪便处理为例,露天堆放、不及时收集的现象较为严重,大量畜禽粪便随雨水流入水体,使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水质腐败,水生物死亡;还有的养殖者将粪便埋于地下,形成新的环境隐患。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提高,中央及地方各级部门对环保工作日益重视并加大监督力度,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
建议:
1、加大重视力度,科学规划发展
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畜禽养殖产业的意义,协调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水利等部门,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在深入调研、摸清全省适宜发展林下畜禽养殖产业的林地类型、范围基础上,分类规划发展适宜的林下畜禽养殖品类及规模,明确发展要求,研究制订具有地方特色并能体现优惠、扶持、促进原则的经济调节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应把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作为粤北生态发展区的一个经济新增长点,实现经济转型与生态保护相互促进。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突出典型示范,强化品牌建设
结合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投资发展林下产业,积极探索林业资源抵押贷款、联户联保信用贷款的运作方式,争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小额信用贷款对林下养殖农户的支持,逐步建立以社会为投资主体,银行贷款支持、政府扶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重点区域建立不同类型的林下畜禽养殖产业示范园区,积极培育一批典型企业和大户。抓好示范点的筛选和推广,对效益好、管理规范的特色基地、示范园区,予以命名和挂牌认定,并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引导养殖企业积极注册商标,主打生态优势,形成品牌特色,培育一批“粤字号”林下畜禽养殖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扶贫物流下乡、电商下乡,建立产销平台,促进产销对接,以奖代补的方式促进林下养殖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做好技术服务,推动产业科技进步
组织科研单位,研究不同类型林区林下养殖密度参考标准,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为科学的林下养殖提供支持;建立技术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对企业和农民开展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搭建企业+院校+农民的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协作,形成产、学、研一体的林下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机制,及时引进和推广适宜林间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大胆探索林间畜禽养殖新模式。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手册、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下畜禽养殖产业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实用技术,充分调动农民和养殖企业的积极性。
4、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环保准入
加强有效管理,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制订林下畜禽养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使用条件规定与性质分类、审批流程等。严格环保准入。职能部门应制订林下畜禽养殖所需的粪便处置治理标准,以及配套用林地消纳的要求;推动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科学利用畜禽粪污水的资源,破解畜牧业环境制约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