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城中村是上世纪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最新统计,广东现有城中村1108个,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随着城市建设发展,部分城中村建设强度过高、人口密度过大,普遍存在环境品质不高、安全隐患突出、社会治安较差等问题,影响居民生活品质和人身安全。近年来地方政府已在有序开展城中村更新改造工作,虽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城中村数量过多、建设量过大、历史问题十分复杂等原因,仍有大量城中村存在改造难度巨大、工作难以推进、“小产权房”问题难以解决等情况。尤其是新冠疫情多集中在城中村爆发,一定程度上说明城中村改造迫在眉睫。当前城中村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现状密度大、违建多、更新改造拆迁安置成本高
一些城中村历史久远、范围巨大,现状密度大,部分楼间距不足1米,层数多为7-9层,是城中村“握手楼”的代表,拆迁改造成本极高。存在一定数量历史遗留“小产权”房,且存在大量二房东转租问题,导致城中村利益复杂,居住人群难以统计和管理。
2.改造后将减少廉价出租房源
城中村由于现状居住条件差,租金低,吸引大量低收入人群租住,而改造后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必然引起租金的大幅提升,低收入人群将迁移到城市外围租金低廉区域,必将影响低收入人群的职住平衡。
建议:
1.摸清产权、评估现状制定改造方案
对城中村建设现状、产权情况、违建情况进行摸查,以村为责任主体对宅基情况进行梳理,对于非村民购买宅基地情况进行限时清退。
对于严重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无法满足日照间距、通风要求,消防安全严重不达标,建筑安全不符合标准的旧村,有计划开展更新改造工作。对于建筑间距控制较好、违建少、消防安全能够满足要求,建筑质量较好的城中村,可开展微改造,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等方式,提升当地居民生活品质。
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摸查,制定拆违治理相关政策和计划,结合更新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拆违治理。
2.分类别、多途径治理“小产权房”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允许出售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主体,“小产权房”购买者的权益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很多地区涉及大量历史遗留“小产权房”购买者,如一刀切进行拆除也将引发社会问题,建议多途径治理“小产权房”,包括:
如“小产权房”在村经济发展留用地上建设,该房屋可定义为“村民公寓”,建议由村作为责任主体,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更改为租赁合同,如旧村更新方案涉及对“小产权房”所在土地进行征收,可通过在村经济发展留用地上复建村集体公寓的形式,延续之前的租赁合同,以保障用地性质、产权性质不变,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引发社会问题。
如“小产权房”在村民宅基地上建设,应在更新过程中按照宅基地的补偿标准进行复建安置,所涉及对已购宅基地“小产权”房业主的损失,由宅基地权属人负责解决。
3.保障廉租房比例、促进职住平衡
城中村改造在改善居住环境、房屋质量的同时,也必然会导致该片区住宅租金价格的提升,因此为促进各收入阶层的职住平衡,需在更新改造过程中留有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尤其需保障一定数量的廉租房,用于解决外来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并以村为责任主体,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物业公司对城中村房屋出租进行统一管理,完善出租屋管理登记制度,对租赁信息进行动态更新,人员信息由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以保障产权人和承租人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