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环境复杂,三地货币和汇率形成机制不同,法律与金融基础体系不同,金融市场分割,阻碍了大湾区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一是粤港澳三地货币体系、汇率制度与资本流动管理机制各不相同,影响了金融市场出清。与世界其他湾区不同,粤港澳大湾区存在人民币、港元和澳门元三种货币,三种货币的汇率制度差异较大,人民币兑换港元和澳门元缺乏灵活性,影响了市场出清。同时,内地的资本项目并没有完全开放,内地和港澳之间的资本流动受限,三地之间的资金难以便利地相互调剂,出现了在岸和离岸两种人民币汇率。二是大湾区三地金融法律制度不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缺失。目前三地尚未形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作机制,导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缺失,制约了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三是三地金融监管机构及市场准入机制不同,增加了金融市场风险。以保险市场监管为例,香港保险监管一般由一些行业自律机构自律规管。自2019年始,香港保监局接管部分自律机构职能,逐步加强监管,直接管理保险中介人。内地由银保监会履行保险监管职能,依法实行严格监管,统一监管保险市场,保险行业协会只是协助。澳门保险监管职能则由中国澳门金管局保险监察处履行。从市场准入来看,新设立一家保险公司,内地险牌照的审批过程非常严格,香港、澳门比较宽松。三地监管机构、准入机制以及监管力度的不同,造成大湾区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加大了大湾区保险市场风险。
建议:
一是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货币自由流通机制。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应探索逐步放宽剩余的不可兑换子项目限制,构建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资本双向流通通道。在香港推出以人民币计价的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在湾区内推动以人民币计价的跨境金融投资、并能保证跨境投资者拥有适当的投资途径和回报。另一方面,发挥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优势地位,坚持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总体方向,进一步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建立区域性汇率协调机制和信用评级体系,扩大人民币在大湾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跨境使用。
二是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粤港澳三地政府部门和金融保险监管部门牵头,建立由行业协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共同参与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及时处理金融监管中面临的问题,推动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可借鉴欧盟经验,在大湾区实施金融机构牌照和资格“单一通行证”制度,实现全面的互联互通。获得“单一通行证”的金融机构,可享受三地政策优惠,并运用科技手段,统一识别客户身份,自由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公平竞争。搭建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合作平台,实现跨境金融消费纠纷异地处理,减少消费者对购买其他法域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顾虑。
三是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有利于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助推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具体工作包括:一是形成政策保障体系。三地政府应充分利用大湾区高校和研究机构资源,对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进行全方位的可行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由中央政府将监管沙盒制度纳入CEPA协议框架,并形成相应的组织实施体系。二是建立准入退出机制。高标准、严要求,把好金融监管沙盒测试项目准入门槛,建立科学的效果评估标准,对未达预期目标的项目实行有序退出。三是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做好监管沙盒测试项目风险防控预案,建立一整套风险管理流程,确保风险可防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