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兰在2012年阳江市政协会议上发言
林国兰,2003年5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现任广东省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广东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民盟阳江市第七届委员会主委。她先后担任过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副院长、阳西县政协副主席、阳西县法制局局长、阳西县政府副县长、阳江市审计局副局长,民盟阳江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委,政协阳江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挂任过甘肃省酒泉市副市长等职务。在不同岗位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和“司法为民”的宗旨,依法办事,积极开展法治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林国兰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政法系经济法专业,后又进修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和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获得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培养了她严谨的法治理念、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工作风格。
担任江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她努力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带领刑庭的同志以和谐司法理念指导刑事审判工作,突出保护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未成年人利益三大保护原则,并成功组织审理了被告人梁某某、黄某某等1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没有存在质量有问题案件,也没有出现因判决不公而投诉、上访事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2008年,分管的刑事审判庭被广东省法院记立集体一等功,林国兰个人被阳江市法院记立三等功。
“一张笑脸迎人、一杯热茶待人、一句好话对人”,这是林国兰处理信访工作的准则。她认为,前来信访的当事人,都憋着一肚子“道理”而来,只是他们往往所陈述的“理”与国家法律的“理”有差别,这就需要自己耐心的做解释工作,以法治的柔情从中化解矛盾,走向和谐。年过半百的英姨,多年前因儿子被害,法院虽对凶手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但她对判决不服,已多次上访。当林国兰初次接访英姨时,对她同情之心油然而生,每提及亲人的不幸总让英姨泪流满面。面对这位面容凄苦的老人,林国兰静静地听完她的陈述,然后耐心地为她解释法理。在得知英姨仅依靠她微薄的收入来抚养两个孙子女后,林国兰亲自陪她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她两个孙子女办理领取每月低保救助金手续,帮助解决她家生活上的困境。并推心置腹地说:“英姨,为民办事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荣幸。你放心,我会尽我所能来帮助你的。你年纪大了,到处上访思想压力大,也很不安全,万一发生了什么事,谁来照顾你的两个幼孙啊!”面对林国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讲解、循循善诱,英姨的怨气终于逐渐化解:“政府真心实意帮助我解决问题,我是不会去上访的。谢谢你这样真心帮助我!”
担任阳西县政协副主席兼法制局局长期间,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带领法制局为县政府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严把好政策法律关,有效防止了县政府在招商引资、土地权属等方面发生风险事件。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的实践和经验,使她具备了较强的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2010年12月6日,阳西新圩镇宅下村村民与承包者林某某因鱼塘权属问题激化矛盾,引发40多人的械斗,她了解事情始末后,不计个人风险,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并于途中果断部署安排镇班子、派出所所长等有关同志采取具体应对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申明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等。到达事故现场后,她面对面耐心向涉事群众释法明理及开展疏导工作,有效控制态势,在县公安局接报后紧急调来的60多名干警赶赴现场的途中,械斗双方已在法律的指引和威慑下各自认识错误,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一起群体性突发事件就这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2012年1月起林国兰当选阳江市政协副主席,先后分管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联系阳西县政协(联络组)工作。她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参与各项专题调研、视察活动,积极撰写发言和提案,2012年在市政协大会上所作的《关于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多元化途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建议》的发言被列为当年市政协主席领衔重点督办提案。同年,她又牵头组织开展“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问题”专题调研,并撰写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建议》,得到中共阳江市委充分肯定,多条建议被吸纳入《中共阳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在2013年政协委员培训班上,她主讲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促使政协委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为推进依法治市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2016年1月,经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推荐,她被中共中央统战部选派到甘肃省酒泉市挂职担任酒泉市副市长一年,主要分管依法行政、外事、史志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和文化产业工作。工作中,她坚持“依法治国”理念,先后牵头制定《酒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与各县(市、区)政府和46个市政府部门、驻酒泉执法部门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等,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责任的落实。同时,她还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搭建酒泉阳江两地合作交流平台,积极推动两市在阳江举行阳江酒泉缔结友好城市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项目洽谈会,促成两市达成签约项目13个,项目总金额达99.5亿元。此外,她还推动两地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分别签署缔结“友好统战部”和“友好市委会”协议书,促成民盟阳江市委会与民盟酒泉市委会积极开展扶贫助学等社会活动,2016年11月,民盟阳江市委向酒泉市泉湖中学捐赠价值20万元图书,并资助该校20位贫困学生共1万元。挂职酒泉期间,她分管的酒泉市史志办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和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联系的酒泉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省妇女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两规划实施先进单位”。
2017年1月,她当选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持法制委员会全面工作,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一年来,积极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队伍和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开展立法工作,目前阳江市第一部实体性法规《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已进入立法审议阶段。
2011年当选民盟阳江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委之时,林国兰年仅37岁。她壮志满怀而又谦虚内敛:“没有英雄的个人,只有英雄的团队。我相信,只要紧紧依靠民盟广东省委、中共阳江市委的领导,依靠全体盟员的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把盟的工作做好。”六年来,她以身作则,团结盟市委领导班子,强力推行民主科学决策,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精于打造盟员平台,积极引导广大盟员发挥优势特长投身参政议政、民主协商、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盟务工作取得骄人的业绩。2014年,民盟阳江市委被民盟中央授予“民盟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民盟广东省委授予“民盟广东省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基层组织中,民盟阳江市直机关支部被盟中央和盟省委分别授予全国、全省“先进基层组织”荣誉称号,民盟阳西县支部被盟省委授予“广东省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她热爱传统文化,认为传统文化艺术可以陶冶情操,自觉研习古琴、古筝,享受其中的乐趣。积极推动成立阳江市文化发展促进会,该促进会的会歌——《漠阳文化情》,就是她填的词。在她的组织下,民盟阳江市委会筹备成立了艺术团,开展“送戏下乡”等艺术服务活动,传播传统文化、宣传盟组织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思维敏捷、沉稳有力是她的做事风格;循序渐进、井然有序是她的管理特色;团结协作、务实高效是她的领导艺术。面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她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组织对她的信任和培养;面对工作,她一如既往地全情投入,发挥自己的才干;面对困难,她毫不气馁,迎难而上。不同的工作岗位磨炼了她的能力和韧性,也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盟员的认同,2016年8月,在民盟阳江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林国兰再次当选为民盟阳江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