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制委员会2007年工作报告
民盟广东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在盟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盟广东省十三届委员会一次全会精神开展工作。在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晓华的领导下,组织专委会委员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较好地发挥了专委会作用。
一年来,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共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1次,主任会议2次,为盟省委提供省政协大会书面发言1篇、提案2篇。
按照民盟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专委会委员的力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于2007年7月14日在盟省委会机关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传达了2007年盟省委八个委员会正副主任会议精神,并初步拟定了2007年的调研课题和课题负责人。
2007年9月22日,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在盟省委机关会议室举行主任会议,对全体委员会议所确定的课题作进一步的研究。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较快,在提供服务、加强行业发展和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着体系结构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到位、自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已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建立和发展行业协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推动广东经济的发展,会议决定2007年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以“《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为主要课题展开调查。重点了解当前广东省建立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态势,了解在推进政会分开、落实行业协会职能、优化结构布局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实施《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的情况。以此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行业协会条例并制订配套规范等方面的建议,提升我省行业综合竞争优势。课题“关于进一步重视我省信用行业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建议”是在2006年法制委调研的基础上延续的课题,这课题2007年可在原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深入。
课题报盟省委主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2007年10月到11月期间,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开展了一系列的相关调研活动。
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课题要求,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首先书面和电话与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等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和信息。在此基础上,为更深入了解行业协会、商会的相关情况,获取更丰富、更具体资料,课题组成员于2007年11月9日下午到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和该局的有关人员进行了调研座谈,参加会议的除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人员外,还特别邀请了瓶装水行业协会和食品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11月中旬,课题负责人叶才勇副主任再次与食品行业协会的负责人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座谈交流。
2007年11月间,“关于进一步重视我省信用行业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建议”课题负责人王晓华主任和课题组成员也走访了课题的相关部门。
经过一系列的调研活动,委员们掌握了丰富的资料。叶才勇副主任根据调研所掌握的情况撰写了《加快政府部门委托授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及提案;王晓华主任撰写出提案《关于进一步重视我省信用行业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建议》。
2007年11月29日,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对课题初稿进行审议。会后,主任们还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复的讨论和修改。
经盟省委主委会议和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向盟省委提交了2008年省政协大会书面发言稿一篇《加快政府部门委托授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提案稿二篇《加快政府部门委托授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和《关于进一步重视我省信用行业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建议》。
为响应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号召,盟省委开展了“我为广东自主创新献一策”活动,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晓华、梁玉霞、林鸿伟、叶才勇、吴义雄、罗斌、冉炜等参加了活动,王晓华主任撰写了论文“关于建立广东省政府官员问责制的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将贯彻落实民盟广东省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求,在发挥优势、保持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参政议政的领域,认真履行职能,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和谐广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