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2017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广东省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联合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明确将金融业列为重点合作领域。粤港澳大湾区是全球四大湾区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湾区,2016年GDP位居世界湾区经济总量第三,香港长期是国际金融中心,澳门具有特色金融优势,广东的主要金融指标多年保持全国第一,粤港澳大湾区在发展金融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目前在高端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上仍较为滞后。
财富管理占据全球金融服务业收入的20%,如果三地以此为切入口加强在高端金融服务业方面的合作,则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近年来,在CEPA框架下粤港澳金融业合作已取得长足进步,“深港通”“债券通”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等先后落地,为发展财富管理行业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世界财富管理中心中,纽约湾区的区域规模、产业结构和经济地位与粤港澳大湾区相近,其发展财富管理行业的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较大借鉴价值。比照纽约湾区,粤港澳大湾区财富管理领域合作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政策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
美国政府为纽约湾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美联储的公开市场、黄金储备以及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及其运作均集中在纽约,由纽约联储银行负责实际操作。美联储的外汇交易以及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也集中通过纽约联储银行与当地银行间买卖外汇完成,由此使纽约湾区树立了美国金融界不可动摇的权威地位。
相比之下,粤港澳大湾区还存在诸多制约发展的政策壁垒,比如,香港银行涉内地贷款规模达3.5万亿,但许多资金根据政策只能在境外使用,跨境资金利用率不高;香港、澳门金融机构跨境设立金融机构门槛高,CEPA规定香港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进入内地要总资产50亿美元以上、经营历史30年以上等;再如,港澳是资金可自由出入的金融市场,而广东3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要由省级外汇管理部门审批,300万美元以上则要到国家外汇局审批;此外,自由贸易账户虽已在上海自贸区落地,但目前广东仍未取得相关资质。
2、第三方金融机构引导力度不够
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是财富管理机构产生的先决条件和必要支撑。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三所国家级的证券交易所均设在纽约,纽约湾区还对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国民待遇,吸引外资金融机构落户纽约,使财富管理机构能够紧紧依托于第三方金融机构并不断做大做强,据统计,美国财富管理机构在第三方金融机构中的占比将近60%。
相比之下,目前我国对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引导力度不足,我国第三方金融机构中,财富管理机构仅为5%,这一巨大的市场缺口若不及时填充,财富管理将面临“无源之水”的尴尬局面。
3、金融软实力发展滞后
纽约湾区金融话语权机构林立,为财富管理行业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撑。彭博社、华尔街日报、路透汤森经济金融数据资讯以及道琼斯、标准普尔500、纳斯达克三大股票指数等全球经济金融信息资讯机构的总部均设在纽约,还拥有康奈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著名大学,研究实力强劲,金融氛围浓厚。
相比之下,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在这方面缺少高端研究机构,高层次专家也未能有效联合,智力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国际金融话语权更是缺失。珠三角地区不少企业仍存在“小富即安”“以贸代融”的商品经济思维,对财富管理认知不足,财富管理文化相对淡薄。
4、离岸金融发展不足
纽约湾区跨国金融市场为财富管理提供了物质基础。纽约将国内市场、机构及其与外部的连接整体规划,建立了向海外开放的投融资资本市场,为海外融资者安排了美国存托凭证(ADR)、普通股份、纽约证券交易所全球股份三种发行股票融资的渠道。同时,纽约证券交易所还组建了全球第一个跨国证券交易所,该交易所股票交易占了全球近三分之一份额,使纽约与伦敦、东京一起构成了全球三大外汇交易市场,为财富管理行业提供了优良环境和支持。
相比之下,受政策限制,除香港具有一定的人民币离岸交易平台功能外,粤港澳大湾区离岸金融业并无太大发展。
建议:
1、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粤港澳金融合作双向互通机制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联席会议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办公室”,做好大湾区建设财富管理高地的顶层设计;向中央申请局部试点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机制,推动港澳与内地金融机构相互进驻,推动三地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互设分支机构,促进市场联动。在广东自贸区推动粤港澳人民币资本市场、信贷市场对接,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在自贸区共同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在自贸区内推进货币兑换服务便利化和跨境支付服务一体化。
2、壮大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创新发展金融产品
一是打通财富管理机构营商壁垒,为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壮大提供有利条件。建立粤港澳金融企业资质互认机制,金融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任意地区注册,即可在大湾区内得到认可,无须再次进行注册,避免因税收归属等原因给财富管理机构增加负担。放宽现有的不允许第三方金融机构异地经营的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进行第三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试点,实现市场的充分竞争,鼓励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发展壮大。二是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发展,鼓励创新交易模式和交易品范畴。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等新业态,设立航运及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清算等要素市场,支持发展基于供应链的贸易金融,打造以创新交易要素为基础的新型第三方金融机构,增强第三方金融机构实力。
3、增强金融软实力,抢占国际金融话语权
一是扶持主流财经媒体和高端智库建设,争取掌握国际金融话语权。抓住中证报价南方总部、国际金融论坛等落户广州的契机,依托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和香港商报等财经媒体的金融信息优势,整合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中国(深圳)综合发展研究院等高端智库及粤港澳三地高校、研究机构的研究力量,争取掌握国际金融话语权。二是引进和培育国际财富管理人才。粤港澳三地应联手共建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导师以及留学回国人员等高端金融人才信息库,并充分发挥广州留交会等海外高端人才聚引平台的优势,促进人才引进及资源共享。三是做好财富管理宣传报道。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发达的媒体、广告行业,大力宣传财富管理新理念、新做法,使市场主体认可、接受财富管理理念。
4、争取国家支持,打造国际离岸金融中心
一是打造海外华侨离岸金融中心。广东是全国第一侨乡,祖籍广东的海外华人华侨达3000多万人,华侨资本规模在50万亿元以上,应积极向国家申请金融试点政策,充分利用广东侨乡资源和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中心优势,建立海外华侨离岸金融中心,为海外华侨提供家族办公室、财富传承等离岸金融服务。二是把香港现有的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拓展到粤港澳大湾区,申请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项目时优先使用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民币资金,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中国离岸财富管理的先行区。三是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及深圳国内金融中心对国民海外资产配置的作用,申请国家在广东自贸区试点放宽外汇管制政策,开展QDII(合格境内投资机构)、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等境内投资方式和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等境外投资方式的试点,推进沪港通、中港基金互认等,方便国民进行其他币种尤其是美元资产的海外配置,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世界财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