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谋策

万捷委员:关于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的提案

时间 : 2017/03/09 来源 : 雅昌艺术网 字体

案由:

地表水是我国最重要的生活和生产用水来源,地表水质量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直接影响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地表水水质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需要,是《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是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的必经之路,也是写入《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重要任务。改变当前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获取难、信息公开质量低的现状,可以让水质数据在环境管理决策、生态保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也有助于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公众正确认识当前水污染形势,提升水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水平。

问题:

1部分地区未全面公开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

一些地方从未发布过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一些地方仅公布自动监测断面的数据,不公布人工采样断面的监测结果,一些地方虽然公布了自动监测和人工采样监测结果,但仅涉及国控或者省控断面,没有市控和县控断面的监测结果,水质报告并不能完整反映当地水环境真实情况。

2部分地区未及时公开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

一些省市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发布滞后,数月没有更新。

3大部分地区未完整提供全部监测项目的数据。

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规定,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1],但绝大部分地方环保部门仅公开水质类别评价结果和少数指标的监测数值,仅有赤峰、枣庄、黄石等极少数城市较为完整公布21项指标监测结果。

4地表水水质信息公开有待规范。

当前仅有对地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采集上报的规定,缺乏对信息发布的规定,导致不同地区发布的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内容、格式、频次各不相同。这些分散、混乱的数据查询不易,使用不便,也极大阻碍了信息的有效传播。

分析:

目前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海水质量也受到不利影响。严密监控地表水水质并使水质信息充分公开,既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发展的必须,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推动公众关注地表水质量、参与水环境保护的需要。

公开地表水水质信息已有相关要求。除《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的一般规定外,《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级市(州、盟)水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将“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列入工作要求。

我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制定了地表水水质监测规范、评价方法和数据上报制度,前文已述,我国具备地表水水质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对地表水水质监测项目、监测时间、监测频次、数据上报方式都有明确规定。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正在逐步推行,监测网络、监测质量和数据汇总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同时,各级环保、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林业、气象、海洋等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要求推进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集成、互联共享,这都为各地按照统一的时间、统一的格式、准确而全面地发布水质信息提供了良好基础。

我国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国的空气质量实时发布体系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地方环保部门定期发布地表水质量报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浙江、四川、广西等地建立了国控和省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断面数据发布平台,每4小时一次公开监测结果。可见,地表水水质信息的全面、及时、完整公开有先例可循。

地表水水质信息是验证地方政府水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地表水水质信息是制定水污染治理政策的重要基础,也是检验治理成效的最直接依据。不论是为了科学决策,还是为了取信于民,完整、准确、及时的地表水水质信息均不可或缺。

建议:

当前我国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发布情况与空气质量信息的公开水平形成了鲜明反差。在水污染问题突出、公众参与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完整可靠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极为期待的情况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尽快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要求 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推进地表水水质信息全面公开,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具体建议有:

1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开辖区内全部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断面和人工采样断面的监测结果。

2根据断面监测频次规定地表水水质信息的公开频次和最晚公开时限,保证信息及时公开。

3规定地表水水质报告应公开全部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和根据完整监测 结果得出的水质评价结论。

4制定地表水水质信息发布规范,规定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格式、发布方式,使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5各级环保部门建立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上报-信息发布同步机制, 保证水质监测数据完整、真实、迅速发布,随时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地表水水质数据发布平台。

6每年开展各级环保部门地表水水质信息公开情况内部评价和社会第三方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根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各级环保部门的政绩考核体系,出台相应的奖惩措施。

[1] ,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来源:雅昌艺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