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省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现状
2011年底以来,广东省大力推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改革按照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好市场”的总体思路,突出“减”、“放”、“转”。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等部门也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监管的意见》、《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广东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力争通过改革把广东建成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当前广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现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面临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包括:部门审批寻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较为薄弱、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缺乏顶层设计等问题。
二、上海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现状
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一直非常重视转变政府职能。2013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提出了克服现行制度障碍推进改革的法治路径、保护改革者利益和宽容改革失败的办法。与此同时,上海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2013年至2017年本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了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提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的任务。
(一)、自贸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自贸区正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构建以六个子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事中事后管理体制,分别是: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审查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年检改成企业年度信息公布制度、建立政府间各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和统一监管执法体系、社会力量参与综合监管的制度。
(二)、上海浦东新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上海浦东新区建立了“小政府、大社会”的企业政府管理模式。其管理体制包括三个特征:一是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建设效能政府;二是按照大部制原则建立整体政府;三是坚持按需建制的市场导向原则。
1、采用多种方法打造“小政府”
新区用“分、放、转、派”四字方针构建高效精简政府。“分”指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不设立直接管理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将部分事务交由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办理。“放”指放权。目前,新区已经具有了国家计划单列市的各项权力,但一些重大事项还需要报上海市审批或备案。“转”指转变职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派”指借用上海市派出机构的方式来精简新区政府机构设置。如:海关、商检等领域由上海市原主管部门管理,或由其派出驻浦东的机构管理,浦东不另立专门机构。
2、适度分权放权:扁平化的纵向权力结构
新区提出分权和放权,减少管理层级,以提高工作效率。采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二级权力结构模式,没有县一级政权,直接实现区镇互动,提高了行政效能。
3、“管办评”:连接掌舵与划桨的新机制
探索社会事业管理的“管、办”分离模式,建立“管、办、评”联动机制。“管”指政府在社会事业管理上只负责规划引导、政策设计、监督检查等宏观管理,一些具体的事务管理则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办”指在人、才、物等方面给予事业单位主体以充分的权利。“评”指购买专业评估机构的服务来对政府决策、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三)、上海闵行区:结果导向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区政府采用“目标——结果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在关注过程的同时,将结果的要求作为评判过程的标准。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战略目标,各部门分别确定工作目标,根据工作目标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再根据实现绩效目标的需要计算确定财政投入。
三、广东省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1、构建事中事后管理体制
①、构建监管新格局
第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对市场主体资格的审批;第二,明确界定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和责任;第三,改变“交叉监管”,理顺条块监管职责关系。
②、健全监管标准、制度规范及监管机制
第一,对监管对象逐步形成一体化的监管标准,包括准入标准、行为活动标准、结果评价标准。第二,对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制定标准化的行为规范。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第四,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监管协作联动机制。第五,积极引入市场监督机制,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作用。第六,大力推动社会共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尤其是行业协会。
③、打造监管大平台
第一,打造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各部门在统一的公共平台上构建业务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第二,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2、构建高效精简政府
加大推进粤北、粤西、粤东地区市、县、乡镇级政府大部制改革,积极转变、整合各级政府职能,采用“分、放、转、派”等方式,精简各级政府机构和人员,努力打造出便民、利民、高效、廉洁政府。
3、优化行政区域设置,使纵向权利结构扁平化
将一些相邻的村级行政区域、乡镇级行政区域、县区级行政区域进行优化合并,弱化市级行政区域,将现有市级政府管辖范围缩小到现有地级城市,实行省直管县市。
4、建立社会事业管理“管、办、评”联动机制
建立社会事业管理的“管、办”分离模式,在“评”的环节,利用政府购买的专业化评估机构服务,来对于政府决策、管理效果进行评估评价,形成反馈意见,以便于政府进行再决策,同时也形成一种监督机制。
5、采用结果导向型预算绩效管理
将“供给型财政流程”通过结果导向型预算绩效管理,变成“绩效目标”、“绩效预算”和“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流程。同时采用先评审指标再评价项目的做法,即:根据所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由财政部门设立可量化的共性指标,由部门、行业设立可量化的个性指标后,再对项目结果进行评价。这即保证了绩效评价工作有的放矢,又增强了被评项目实施单位对评价结果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