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 由
科研经费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在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经费管理上,如何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有限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这支科研主力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了全面提升我省科技创新水平,开创创新驱动新局面,加快“钱变知识、知识变钱”的循环进程,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目前我省和国家的各类科研项目在项立项时的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方面,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项目经费不能按实际需要进行预算。科研立项时,申报指南往往已确定了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此外,各类项目的经费使用均有相应的管理条例或办法,这些条例或办法中,通常会设置各种使用比例(例如,仪器设备费不能超过总经费的15%,劳务费不能超过多少,等等),致使项目申报者无法完全按照项目的真实需要进行经费的准确预算,从而导致项目完成结题时的经费预算与使用无法一致。
2、项目经费的使用管控不科学,经费使用效率低。项目立项后,当年的经费往往迟迟不能下拨,有的甚至要到12月份才下达,是财政集中支付的项目经费,往往下达几天,甚至还没来的及使用又被省财政收回去了,要等到来年的4-5月份以后才会慢慢重新下拨,如果一个项目经费在第二次下拨的当年没用完,可能剩余的经费就有被财政收回不再下拨的可能,导致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突击花钱,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这样既严重影响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也影响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3、经费下达迟缓,影响科研顺利开展。按照现行的政策,越来越多的财政资助项目,都是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而财政集中支付的项目每年的经费早则要到4-5月份下达,晚则甚至要到12月份才下达,加之,现在要求任何项目完成后,均需将所有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否则,难以通过结题验收。这样以来将造成的后果是,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员上半年基本上因没有项目经费可用而无法正常开展研究工作。
4、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控过严,大量琐碎的复杂的财务审计和报销过程,使得科研人员“疲于应付”,导致科技人员不得不花费很多心思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账上,严重分散了科研人员的研究精力。
二、 建 议
1、在项目的经费预算方面,不要设置任何比例,应当让申报者根据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进行预算。不要限定仪器购置费、劳务请工费等等科目的所占比例。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劳务费的预算变得越来越难以做到很准确的预算。
2、立项后的项目经费的来源,各级政府在当年的财政预算中已有安排。因此,建议项目经费下达后,没用完的项目经费每年就不应当再回收至上级财政,然后等来年再次下拨。这样不但不会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反而会因为第二年不能及时下拨上年回收上去的剩余经费,导致项目上半年因无经费不能及时顺利开展研究。
3、对于项目顺利完成后尚有结余的项目经费,只要项目承担者还在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建议留作后续研究之用,也不再收回财政,以免项目承担人因担心剩余经费被收回而突击花钱造成浪费。节余经费不收回,会更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节约科研经费,从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4、创造宽松的科研环境,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应当注重“两头”而放开“中间”。注重“两头”是指:一是将经费交给真正做科研的人和团队,二是对结项严格要求。放开“中间”是指:让科研人员将精力集中到科研上来,少在经费报销上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 。在经费总额控制内,对内部结构、比例不搞一刀切,赋予科研人员自主权。只要正当和遵守法律与学术规范,没有必要管理太细,要“抓大放小”。要建立面向结果的科研经费评估机制,将严格的“过程管控”转为“面向结果”的绩效评估。
5、建立严格的科研信誉机制、退出机制和科研诚信体系。包括污点记录、诚信档案和身份信用制度等。让无诚信、无能力、无学术道德和学术造假者没有机会得到科研经费。
(王丰:广东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副所长,省盟科技委副主任,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