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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穗玲委员:关于加强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建议

时间 : 2015/03/19 来源 : 广东民盟网 字体

理由:

随着我省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住宅维修资金的规模在迅速扩大,由此带来的问题也逐渐积累,从资金的归集、监管到使用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其中不少问题必须从省政府顶层设计中加于解决。毫无疑问,这笔巨额资金管理得好,可以大大增加我省城镇居民的幸福感,相反,则容易产生社会矛盾,甚至成为腐败的温床。因此,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紧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升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我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有些城市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维修资金。

    比如惠州市,该市市直维修资金由物业管理科兼管,专职管理维修资金业务12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协管人员5人,借用维修资金开户银行工作人员5人。随着城市房地产业的发展,维修资金归集量逐年增加,使用金额逐年增加,财务核算量也逐年增加,档案管理工作量也不断加大,因而,维修资金监管人员需相对稳定的,因涉及很多房管机密、业主信息、工作的连贯性等,协管人员无编制,工资低,流动性大。长期借用银行人员也是不可取的。

二、开发建设单位留用、空置房屋维修资金没有缴交,严重影响了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损害其他业主权益。

    以惠州市为例,本来《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留用、空置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缴交维修资金,……。但开发商基本没执行。为解决这个问题,20146月,该市房产局对《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作了修改,参照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做法,在第七条增加(二)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商品房屋买受人应缴交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先全额预垫缴存,后由商品房屋买受人向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凡申请预售商品房的,在办理物业前期登记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预交到专户管理银行。拟以现楼方式销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应将该楼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预缴存至专户管理银行。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但在下半年并没有执行。

三、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不明确。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14日发布的《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自20104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但是,维修资金是否只适用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问题,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说明。

四、维修资金的续筹、老旧小区维修资金归集问题。

(一)维修资金的续筹:当已缴维修资金用完时,未有明确规定如何续筹,使得部分小区公共设施维修成为问题,这个问题随著时间的推移,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小区加入这个行列。

(二)老旧小区维修资金归集问题: 

因种种原因,老旧小区住宅未交纳维修资金,通常没有业主委员会,至使设备和公用设施维修比较突出的问题。

五、租赁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问题。

比如惠州的港惠新天地、五星聚豪园、数码街、义乌小商品批发城等等,以出租为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过了,需要动用维修资金,但因难于找到业主签名,维修无法进行。

六、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有些地方的住宅维修资金是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在银行,利率收益跟不上物价上涨的指数,必然造成该存款的贬值,因此,如何让这些资金保值或者增值,使业主的利益得到保护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建议:

基于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维修资金的收集:除正常缴交外,小区的其他收入如小区广告收益、公共场所经营收益、停车收益、业主服务费等,应该作为维修资金,统一存入监管账户。

二、租赁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问题:在无法取得签名的情况下,考虑用录音(微信)、发邮件、电话征求意见等等取得业主同意后动用维修资金。

三、关于老旧小区的问题,可以从下列几个方面著手解决:

   (一)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到房产主管部门开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账户。

   (二)业主按各自拥有建筑面积随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由业主委员会缴存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账户。

   (三)小区公共部分经营及各类广告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剩余部分,作为整个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同存入监管账户。

   (四)经整个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其它收益,也可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同存入监管账户。

四、设立专门机构,给予机构主要负责人编制,由财政划拨工资,其他工作人员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资金可由维修资金账户定期存款利息中提取。

五、加大力度收集开发商留用物业和空置房的维修资金,继续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消除产生矛盾的隐患。

六、出台相关文件,规范现有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