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文化与科技事业平台是指以文化科技领域某种主题场馆为物理依托和载体,向公众展示、传播某一特定、鲜明主题文化的一种公众事业平台。它在精神品质上具有整体性、公开性、公益性、一致性等内在公共性特征,可以培养人们的群体意识和观念、公共精神以及文化价值观念上的群体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追求文化的和谐发展与文化整合。
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从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明确指出:应当以基地为依托、项目为载体,以提升文化产品的创作力、表现力、传播力和感染力为途径,以提升公共文化事业科技服务能力和加快培养创新创意人才为保障,加快文化与科技的融合。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指出: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科技与文化事业平台建设是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重要创新形式。科学建设一批科技与文化事业平台对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强化中华民族文化在世界上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科技与文化事业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特别是随着科技发展,一批主题定位突出、视觉动感震撼、渲染力强的公共文化科技事业平台的成功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集聚正能量的精神食粮,同时也促进了我省文化科技事业的发展。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广东科学中心,对市民科普知识的普及、对弘扬现代科学的探索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梅州的客家博物馆、客家剧场等也颇具特色。但对我省大多数文化与科技事业平台建设而言,在规划建设、主题定位、表现形式、科技融入、投资主体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充分发挥高校科技资源、高校文化资源优势,高校与科研单位参与度不够,使得平台(特别是科技主题的事业平台)的展示能力、文化渗透能力、主题渲染能力没有发挥到最优状态;二是建设资金来源单一,相关联的企业单位参与度不够,影响了平台建设规模、进度及平台对现实生活结合的紧密度。目前各类平台的建设主要是政府主导模式,对平台的后续维护能力有限;三是平台运行模式单一:目前的科技与文化事业平台主要还是事业化运行模式,运行维护的成本高,后续资金来源缺乏,形成了诸如靠门票等简单手段解决的局面,影响了平台为大众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价值核心体系建设的宗旨的实现,平台的公益性受到限制,同时运行与维护的能力也受到影响;四是运营依托机构不够专业,使得平台缺乏支撑,难以进一步跨越,实现新的发展。
广东经济发展了,但始终被误读为“文化沙漠”。要改变这种局面,还需自身努力,还需从点滴做起。
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与文化事业平台建设,建议由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凝聚社会力量,组合优质资源,分布实施,共同打造我省文化与科技事业平台,促进文化、科技事业发展,提供公民素质,促进社会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一、政府统一规划。在学科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周边、甚至校园内规划、建设一批与该校、院所优势学科与专业相关联的主题型文化与科技事业平台(主题馆),形成与高校文化与高校科技高度紧密结合的文化科技生态圈。功能上,可兼顾文化科技展示、科普宣传、文化科技会议、文化科技服务、文化科技交流、科技洽谈、文化科技沙龙与其他活动。更重要的是,平台将是文化与科技领域的标志性活动的场所,可以带动文化科技交流、旅游与科普工作,提高承建单位知名度、美誉度,打造广东与单位品牌。借助这些平台,我们可进行文化科技领域的精品介绍与展示,也可展示主建单位的文化科技成果,展示代表性人物,进行相关活动,如表演、竞赛等。省里来了客人、学校来了客人,都可安排在这些平台进行参观、介绍、会面与洽谈,举办相关活动与仪式,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充实,体验感极强,印象深刻。如,在广州建设广东规划馆、动漫馆;在广州建智慧城市体验馆;基于华工国内领先的学科优势,在华工建设建筑博物馆、工业博物馆等;在华农建设农科展示馆;在中大建设广东名人馆;在华师建设广东教育事业展示馆,在华南植物园建设植物博览馆,在海大建立海洋馆等等。
二、政府、高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在建设模式上,由政府、高校与科研院所作为主建单位,采用政府、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以此充分利用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人文与科技资源,通过合作、命名等方式利用社会资本。为实现政府、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建,可在政府规划的基础上,由省科协、文化厅、科技厅等部门牵头,制订申报办法,通过专家评审进行立项,分期分批给予经费支持,陆续建设。立项原则可定为:(1)具有公众性;(2)日常开放与满负荷运作;(3)申请单位具备足够软硬条件。
三、主建单位自主运营、管理,政府考核。在平台运行上,主建单位可在政府的委托委托下,实施自主管理。政府实行定期考核,在运行经费等方面实行动态淘汰。高校与科研院所文化科技资源、人力资源将使得平台在建设规划上更具科学性,在运营上更具动感与渲染性与持续性。当然,部分平台也可采用政府下属部门、事业单位主管进行运作的模式。
四、制订政策,允许社会力量借助平台做大文化科技事业。大力引进与平台主题相关联的文化与科技企业,如传播公司,参与平台建设。国家已经确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方向,目前很多企业已经与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的紧密关联体,这也是高校科研服务社会的价值体现。在科技与文化事业平台建设中,引进这些产学研合作企业参与建设,部分地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有利于充实平台的内涵,使得平台更能贴近实际,有利于借助平台做大文化科技事业。同时,社会力量的参与,为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提供了市场的动力,从而激发活力。
五、政府协调,主建、主营单位为平台配备、培养专业人才,以高水准保持平台的高水平运作。早期,可考虑引进平台运营专业人才与团队。其后,可在本省相关职业类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专业化、国际化的平台运营专业人才。
六、建立广东省文化与科学传播专家队伍,配合平台运营。
我们相信,有文化名片在手,有科技品牌在手,广东必将活跃于文化科技领域,实现文化科技事业的跨越,彰显实力,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