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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思美:调整我国现行人口政策的建议

时间 : 2013/03/08 来源 : 广东民盟网 字体

 

调整我国现行人口政策的建议

 

案  由: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突出成就,出生率从1987年高峰时的千分之23.33下降到2010年的千分之12.13。自然增长率从千分之16.61下降到5.05。人口总和生育率则从1966年的6.24下降到2010年的不足2.00,低于人口最低更替水平所需的2.1。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五普”比,十年共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人口总量不但低于国家计生委2005年提出的人口规划目标,还低于联合国2008年中国人口“低方案”预测。

影响生育水平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生育意愿。调查数据显示,愿意生育两个孩子以下的占97.24%。一方面,时间价值成本上升,人们的时间配置更多倾向于工作及自身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压力下,生育成本也持续上升。国家在甘肃酒泉、山西翼城、河北承德及湖北恩施大约800万人的二胎加生育间隔政策试点发现,试点地区的生育率不仅没有反弹,反而低于周边地区和试点省份,这进一步证明,生育控制已逐渐成为自愿行为。

现行计生政策在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人们生育选择权。其次,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户籍、不同职业及不同家庭背景的人具有不同的生育政策,有违公平原则。此外,当前生育政策已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加速人口老龄化,加大劳动力市场矛盾,加剧出生性别比例失调,冲击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耗费巨大的社会管理成本和政治成本等。

结合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我国人口数量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很好控制的前提下,当前正是逐步开放、调整我国生育政策,改善人口结构的最佳时机,这对于促进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建  议:

1.加大我国人口政策研究力度。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人口学等多学科专业人士,对中国生育政策及其调整后所产生的人口、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进行全面研究与分析,为不同生育政策条件下的人口模型与人口预测奠定基础。同时避免行政及利益相关人员的干预,确保研究的中立性。

2.完善生育政策,制定生育政策调整计划。进一步加大生育政策试点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对经济社会条件较好、生育控制效果较好、符合相应条件的省份,进一步放开二胎试点,分阶段推进生育政策的调整。第一,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允许生育二胎。其次,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允许生育二胎。第三,在设置晚育时限和间隔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胎,同时停止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流产行为。第四,在生育率处于低水平时,淡化计划生育政策,统筹人口发展,由行政控制向综合治理转变。

3.控制生育政策由惩罚转向奖励。通过对生育一胎的家庭进行教育、养育、养老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少生少育,使生育抉择成为个人和家庭的自愿行为,推动生育与人口良性发展。

4.在适当时机实行城乡统一生育政策,消除城乡二元差异,实现平等的生育权。

5.完善各项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教育、户籍、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医疗、养老、失业等基本保险制度的完善与普及,可有效减少生育政策放宽后的生育反弹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