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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思美:建立和完善食品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时间 : 2013/03/08 来源 : 广东民盟网 字体

 

建立和完善食品全产业链可追溯体系,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由: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导致国民对食品产业的信任度大幅下降,也严重影响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例如,政府加强了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了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认证制度,开展了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等,食品安全状况有了一些改善。但是,诸如“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猪”、“地沟油”、“农残豇豆”等食品安全事故依旧频频发生,充斥着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的所有领域,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食品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任何单一的监管措施都难以保证其最终产品的安全。其安全隐患可能产生于生产过程的投入物,如种子、农(兽)药、化肥、种养植方式,也可能源于环境因素,如土壤、水、大气的污染;或者源于加工过程、流通过程的诸多环节,等等。因此,食品链上的任一环节的问题,都可能导致甚至放大食品终端的安全隐患。

目前的问题是:(1)复杂食品链的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能分散在不同的政府监管部门,各部门信息分割、职能之间存在灰色地带,这给违法者提供了空间,也使得问题发生后出现部门互相推诿,问责困难;(2)食品链各环节缺乏明确的标识体系,从而使食品安全事故的追溯变得十分困难;(3)重终端监管,轻源头控制;(4)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制,大多是治标不治本。因此,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从食品的全产业链的角度出发,从源头入手,把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监管整合起来,并使每个环节可以向上追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议:

1、制定统一的“中国食品法典”,以此规范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包括整合和完善现有食品监管机构,监管职能,执法模式,违法处罚,危机处置等。

2、将现有分散的执法职能整合到一个统一的执法监管机构。将现在仅仅具有协调职能的“国务院食安委”转型为具有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政府执法机构,取消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

3、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将2012年以来试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开,延伸到食品的全产业链的每个环节,特别要增加产前追溯系统的建设,如化肥、农(兽)药、种子、土壤、水等投入要素的信息,完善食品安全的基础档案建设和食品生产者诚信档案建设。

4、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度建设,整合现有的食品行业标准并将其尽量纳入到统一的国家标准,并建立食品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