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动态
日前,韶关盟员刘志军律师办理的一宗“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案件,获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第三篇“宴席组织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免责”)。该案例被收录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联合制作的《找“队”路用“队”法》学法用法短视频中,并报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推介名单的优秀作品。
该案例作为2025年春节期间普法节目进行录制,并于2月1日18时20分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节目第二集播出,刘志军出镜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