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群言杂志微信公众号,原标题:《两会,我们关注的那些事儿——女性篇:女性权益保护三问》)
“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将会对人口结构优化和延缓老龄化产生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一政策对妇女尤其是女性职工的不利影响将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女职工的就业权和生育权受到侵害的风险加大、女职工面临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加大、公共卫生服务等社会支持体系缺失,等等。
为此,民盟中央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民盟广东省委主委温思美建议,要多措并举,保障“全面两孩”背景下的女职工权益。
第一,建立灵活多样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就业权和生育权。研究设立女职工弹性工作机制,允许女职工以经济补偿性辞退、停薪留职、非全日制工作、远程办公等方式渡过生育哺乳期(分娩后一年)。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各类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时实行性别歧视,在录用后应当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生育问题上,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或者剥夺女职工的生育权,也不得因为生育子女而非法解雇当事女职工,非法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其薪资待遇。
第二,建议给予男性育儿假,提倡两性分担家庭责任。应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倡导和支持男性的生育养育责任,在假期制度方面,增补父母双方共同休的育儿假。父母育儿假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为父母双方的共有假期,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休假,育儿假总时数不变,并鼓励父亲休育儿假。
第三,加快推进育儿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育儿设施。同时在商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爱心妈妈小屋”,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充分利用社区的有利资源,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拓展社区在婴幼儿教育、照料方面的服务功能,使社区逐渐成为婴幼儿教育服务工作的主阵地。
第四,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支持和保障体系。合理安排公共卫生资源,增加资源供给;加强生育保险基金建设,构建个人、企业、政府三方责权的健康关系;加快发展婴幼儿护理、幼教、儿科医学、家政服务等相关社会民生事业,提高幼教、小教从业人员待遇,构建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