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动态
2014年7月10日上午,省政协召开对口协商会,就“广东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草案)”(下简称“草案”)进行协商。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罗东凯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树声,省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代表,部分政协委员等出席了会议。民盟广东省委副秘书长欧贻宏作为民盟广东省委代表参加会议。
为做好此次协商工作,盟省委有关部门自接到《草案》起就积极征询盟省委社法委委员等盟员专家的意见建议,在综合各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稿,提交给省政协。
协商会上,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少勇首先作了《关于<广东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送审稿)>意见建议的情况综合》的报告(以下简称“情况综合”)。《情况综合》广泛吸取了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和群众的意见。其中,盟省委的不少意见建议被采纳,如对“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定义要进一步明确清晰、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党建问题等在《情况综合》中得以体现。
欧贻宏在协商会上代表盟省委发言。他认为草案的制定很有必要,内容也比较完善,但在某些词汇方面,应进一步丰富内涵。省法制办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了意见并给予积极评价。
省法制办副巡视员林炎章,省妇联及广州市政协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参政议政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