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离不开基础研究的源头供给。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准确研判和科学筹划基础研究发展,对于广东打造科技核心竞争力、掌握创新发展主动权、全面支撑科技创新强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目前,我省虽然已加大了基础研究投入,但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短板依然突出,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政府对于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认识不足,经费投入有待加大
政府部门和科技管理机构对基础研究的性质、发展规律和重要性认识仍不充分,并没有把基础研究作为战略资源对待,过于强调其经济功能,忽视其知识积累、技术储备和人才培育等基础功能,导致以往的科技政策和科研投入太注重产业应用及短期效益。我省基础研发投入仅占R&D经费的4.23%,低于全国5.2%的平均水平,相较北京的14.22%和上海的7.4%仍有较大差距。
2、政府对于基础研究的管理和考核方式有待完善
目前,科技管理部门对基础、应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未针对其特点进行分类管理,而是统一采用量化考核方式,导致我省虽然有着全国第一的专利申请数量,但其中真正有价值的专利数量较少。而且项目组织、申报、评审与经费使用程序繁琐复杂,数不清的报表和审批使科研人员没有充足时间心无旁骛地开展科学研究。
3、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当前我省不断加大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的力度,但仍存在人才引进盲目、过度追求“帽子大”、“知名度高”等问题,甚至出现为实现预定指标而引进的现象。另外,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仍然严重,没有充分考虑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特点,造成人才评价失当,对科研生态圈的建设起到了负面作用。
4、基础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有待激发
科研工作者的利益保障机制仍有待完善,虽然我省优于全国其他地区,但还存在科研工作者普遍对于改革政策和措施不清楚、信任度不够,尤其对于利益分配,担心日后政策的改变是否会“老账重算”,需要政府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完善,消除其疑虑。此外,部分好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常常遭遇以各种理由制造的障碍,从而难以真正落实,这都影响了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
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基础研究的地位
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规律及特点的研究与认识,成立基础研究战略咨询委员会,发挥好国内外优秀科学家、企业家在我省科技决策咨询体系中的作用,更好地选准和布局我省基础科研优先方向。二是大幅提高省市财政资金的投入,使我省基础研发投入占R&D经费比重在短期内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并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全社会加大对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优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资助体系。
2、对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实行分类管理,改进资助与考核机制
按基础研究的内在逻辑进行分类管理,营造宽松科研环境。一是自由探索式基础研究主要由科学家兴趣驱动,着眼于科学价值创造,需要政府持续稳定的支持但不要给予过多行政干预;应用基础研究主要由需求驱动,着眼于在关键领域和卡脖子的地方取得重大突破,需要政府组织引导、超前部署、系统布局,强化协同攻关。二是推进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形成符合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的项目遴选、过程管理、验收结题、绩效评价和审计制度。落实法人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自主权,简化经费使用手续,使科研人员心无旁骛地开展科学研究。三是加强科技项目评审专家队伍建设,规范科技评价过程,改变目前“干得好不如人脉广”的现象。
3、改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
基础研究成功与否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基础研究上取得的突破性成果往往不是通过计划而得到,牛顿、爱因斯坦等科学家的许多重大成果甚至在与世人为“敌”的情况下获得突破。因此建议:一是对于部分基础研究方向工作人员采用3-5年以上,甚至更长周期的考核体制,减免过程考核,允许其花长时间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消除急功近利的科研氛围。二是改革当前科研考核中盛行的量化标准,加强同行评议的评价分量,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科研人才评价体系。三是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坚持科研诚信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惩戒。
4、完善基础科研工作者的利益保障制度,营造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
一是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以及符合基础研究特点的项目竞争和奖励机制。二是提升基础科研人员的福利待遇,完善科研项目和成果产业化的利益分配制度,提高基础科研人员投入回报,使个人利益和创新活动紧密结合。三是加强对于科研人员利益保障制度的宣传以及政策的落实;更多地宣扬科研人员献身科学、追求真理、淡泊名利的科学精神,引导学风转变;加强科普教育,促进全民提升科学素质,形成尊崇科学的社会文化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