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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产业转移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随着土地、能源、劳动力、环保等成本的不断提高,依靠土地和劳动力投入增加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不论是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从企业的角度,珠三角科技含量低,资源消耗大,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企业的转移趋势已经形成。产业转移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产业转移也有助于减少我省对外来工的需求。2005年3月,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正式拉开了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序幕。通过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这一区域合作新模式,广东区域、城乡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开始得到遏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已喜见“拐点”。2006年山区5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投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33.1%、27.8%和27.8%,增幅分别快过全省14.8%、11.1%和7.3%。其中,清远、河源两市发展迅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71.3%和64.5%。东西两翼发展逐渐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增长均快于珠三角地区。
两年多的实践证明,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这一区域合作新模式,符合经济发展规律,顺应产业转移大势,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驾驭经济发展全局的智慧和能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的具体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然而,我们在看到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这一区域合作新模式对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的同时,也要看到产业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1.最突出的问题是由于高污染、高消耗产业的转移,将对山区及东西两翼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自2001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以来,珠三角产业的门槛和标准不断提高,已有63种产品的生产列入了鼓励转移的目录,估计将有数万家高污染、产业附加值低、产业辐射效果差的低端制造业被迫转移出珠三角。仅东莞市2006年一年内就拒批污染项目663项,其中重污染项目30项。同时,对投资合同到期“四纯两小”(纯电镀、纯漂染、纯洗水、纯印花企业和小规模造纸厂以及小规模制革企业)被分期、分批关闭的达到240多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被迫搬迁的大量技术含量低、污染严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往往是希望转移到经济欠发达的珠江上游,甚至是饮用水源的上游地区后重新开张,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发展的迫切性也顺势搞起了“产业转移园”。地处珠三角北缘、原本山清水秀的北江沿岸的一些城市,近年因大量承接珠三角转移的金属加工、水泥、陶瓷等高污染产业,水环境和空气环境已经一定程度上遭到破坏。特别是2006年3月,由于强降雨把囤积在流经粤北某市区河内的大量工业污染物冲入北江,导致北江出现20公里长的污染带,严重影响到了下游珠三角地区多个城市的饮用水安全。根据广东省的规划,地处粤北山区的一些市正是陶瓷工业从珠三角地区向外转移的目标地之一,同时还是规划中的水泥生产基地之一。我省山区的定位是“生态屏障,水源涵养区”,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平衡极易被打破。如果继续按照现有的发展思路,大规模向山区进行污染产业转移,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将会给整个广东省的生态环境带来“遗患无穷”的负面效应。
2.山区尚未形成接受大规模产业转移的条件。一是山区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缺乏良好的环保基础设施,排污处理能力低。二是山区适宜开发用地少,可规模化发展用地更少,不利于产业集聚。三是产业配套体系尚不成熟,如物流、贸易以及产业链条体系严重不足,将更增加对当地资源的破坏。四是人口问题,基于生态保护的要求,山区不宜聚集大量人口,那种认为山区适宜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的想法是不符合生态要求的。因此,大规模向山区以及两翼地区进行产业转移,应该是有条件的,就是在产业经济合理发展的前提下,产业转移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要求,不能超出当地的环境容量。
3.“先发展,后治理”仍然是某些地方官员发展一方经济时根深蒂固的思路。根据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在对下一步的广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中,产业转移未来的六个工作重点中,我们遗憾的看到,目前,产业转移未来要抓的六个重点依然还是局限在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劳动力就业、企业发展等方面。环境保护工作依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表明,从个人行为到企业行为甚至到政府行为,无不是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如果不改变这种急功近利的发展路线,将会给我省未来的发展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影响,先发展后治理付出的代价将会十分巨大。
建议政府的各级有关部门正视产业转移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努力着手去切实解决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的问题,只有这样,广东省区域经济才能健康长久的发展,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现有的产业转移布局规划,划定区域的生态限制产业,防止地区间的恶性竞争,避免产生新的产业布局分散。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北部山区及两翼地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加强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对各个区域的产业引入要科学地考察,合理地布局。
2.政府要加强监管,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必须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自产业转移和工业园规划建设之始,就要积极引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具体产业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实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开展工业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对不符合规定和评价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上马。
3.建议尽快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措施,鼓励山区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注重环保科技人才的引进和本地人才的培养。要环境保护,并不是说就不能发展,而是要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使经济的活动在环境承载的范围之内。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技术规程,指导企业在生产线等的搬迁中,以此为契机,引进新技术,加快产业的技术升级和改造,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4.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各项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未来的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等保护规划,必然会有一部分地区作为基本农田、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用地而限制了当地工业的发展。建议按照基本农田、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保护用地的面积,按比例进行生态补偿,弥补保护地利益,以避免新一轮的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5.尽快制定禁止污染企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禁止被淘汰企业和污染型企业向生态敏感的山区和水源上游地转移,要积极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升级换代,而不是简单地对历史遗留的淘汰型和污染型的企业实行排挤,转移到其它地方继续污染,要尽量在当地消化。
政府应该尽早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产业转移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产业转移是改革新阶段的新任务,国内外没有现成的理论和经验可以直接套用。这是对广东省各级政府管理能力的挑战和考验,各级政府应会同有关的研究机构,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从产业转移的类型、区域协调、资源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着手,开展积极有效的规划管理工作。要把环境保护列为考核政府部门工作的内容之一,确保广东在生态和谐中良好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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